停车、开门、下车
生活中再平常不过的动作
却有可能在不经意间
酿成交通事故
给他人带来伤害
成为“开门杀”
“开门杀”即车辆停稳后,驾乘人员开门时不认真观察后方是否有行人或者来车,贸然打开车门,导致行人或车辆来不及反应被撞摔倒以致受伤等情况。事实上,类似案件时有发生,开门下车这个寻常动作,背后暗藏着巨大的隐患。“开门杀”属于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将面临警告或者罚款处罚。如若造成人员伤亡的,还应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开关车门不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七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驾驶人与开门人不是同一人,即开门人为乘车人时,责任划分要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01、驾驶人停车时停车位置正确,不存在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在驾驶人提醒并告知开门人后方有车时,开门人执意要将车门打开,造成事故的,驾驶人主观不存在过错,一般不承担侵权责任。
02、驾驶人违反交规停车,存在交通安全违法行为。
若驾驶人将车停在非机动车道内,或驾驶人将车随意停放,开门人未仔细观察情况,造成事故发生,驾驶人与开门人可能承担按份或连带赔偿责任。另外“开门杀”很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驾乘人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作为事故中被撞的受害人是否一定不用承担任何责任?
事故的具体责任认定还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在非机动车驾驶人或行人因为自身超速或其他行为加重了损害的后果,对自身的伤亡也存在一定的过错,应自行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开门杀”伤人伤己,不管是驾驶员还是乘客,在开车门前一定要先观察周边车辆、行人通行情况,确保安全后再开车门下车。而作为行人或非机动车驾驶人,在经过路旁停放的车辆时,注意保持适当的横向距离,把自己的生命健康掌握在自己的手里。
而下面这些方式万不可取
在马路上突然停车下人。极个别驾驶人在车辆行驶过程中突然停车,在此情况下,乘客贸然打开车门下车,极有可能与后方驶来的非机动车发生碰撞。出租车路边停车,乘客突然开车门。有的出租车驾驶人将车停在路边下客,部分乘客在付完车费后,未观察车外情况便打开车门下车,极易引发事故。车辆停放在路侧停车位后,驾驶人随意开车门。当驾驶人把车辆停在路侧停车位后下车时,如果不提前观察后方来车情况就贸然开车门,很容易与后方行驶的非机动车或自行车发生碰撞。
非机动车驾驶人和行人请注意:
1、经过车辆时减速慢行
驾驶非机动车路过停在路边的车辆时,减速慢行,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和打双闪灯的车辆,防范车门突然开启。
2、养成良好的停车习惯
尽量走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驾驶非机动车要佩戴安全头盔。
3、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
大部分汽车的车门打开宽度在80-100公分,所以距离汽车的位置在1米以上才能确保安全,注意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
非机动车、行人该怎样躲避“开门杀”呢?
车辆或行人在经过路旁停放的车辆,特别是刚停下来的车辆时,要注意减速慢行,保持与车辆的横向距离,防止前方车门突然开门。
注意走非机动车道,没有非机动车道,靠道路右侧通行。骑行者一定要注意佩戴好安全头盔,并扣好搭扣。
该如何正确停车开车门呢?
“荷式开门法”
驾乘人员用离车门最远的手去开车门,转动身体向后看。当驾驶人员用离车门较远的那只手开车门时,上半身会自然转动,头部和肩膀自然向外,眼睛很容易通过后视镜观察到车外的情况。
“两段式开门”
在确保汽车周围安全的前提下,驾乘人员开车门时,不要一下全部打开,而是先打开一个小缝。然后扭头往后观察后方情况,确认安全后再推开车门。开门时先推开一条缝,观察侧后方来车情况,也是提醒骑车人:“车门要开了,请注意!”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三条第四款规定:机动车在道路上临时停车,车辆停稳前不得开车门和上下人员,开关车门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运城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
不管是驾驶人还是乘客
在开车门前一定要先观察
周边车辆、行人通行情况
确保安全后再开车门下车
养成安全文明的好习惯
为自己负责,也为他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