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晚,运城市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在春运交通安保暨酒驾醉驾专项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无牌无证并再次酒驾违法行为,驾驶人受到严厉处罚。
当晚19时30分许,该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北环路巡逻时,发现一辆未悬挂号牌的小型轿车迎面驶来,便立即上前拦停检查。结果没想到驾驶人卫某某不仅提供不出有效机动车驾驶证,而且还喝了酒,经现场快速呼气检测,显示卫某某体内酒精含量为23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
民警在进一步调查中发现,卫某某2021年9月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同年12月份,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又被查受罚,A2驾驶证同时被依法吊销,至今未恢复正常状态,这已是第三次酒驾被查。
目前,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卫某某因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驾驶未悬挂号牌的机动车上路行驶,及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受到扣留车辆、罚款4200元、15日以下拘留的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