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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警方提示
    防范非法集资|这些知识您要了解
    发布:禹门分局    时间:2024/1/25 10:40:38

    “ 低门槛、零风险、高利息、日返息”

    面对这么多的诱惑您是否动心过?

    千万警惕!

    这些都是非法集资的“障眼法”!

    今天就带大家一起了解

    什么是非法集资?

    如何防范非法集资

    避免落入非法集资陷阱

    01

    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02

    非法集资的基本特征有哪些?

    非法集资行为需同时具备三要件:一是“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即非法性;二是“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即利诱性;三是“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即社会性。

    非法集资在《刑法》中涉及的主要是第176条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第192条集资诈骗罪。

    《刑法》176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形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192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同时,《条例》第25条规定,因参与非法集资受到的损失,由集资参与人承担。

    非法集资活动涉及内容广,表现形式多样,常见的有以下几种形式:

    1.设立互联网企业、投资及投资咨询类企业、各类交易场或者台、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组织以及其他组织吸收资金;

    2. 以发行或者转让股权、债权,募集基金,销售保险产品,或者以从事各类资产管理、虚拟货币、融资租赁业务等名义吸收资金;

    3. 在销售商品、提供服务、投资项目等商业活动中,以承诺给付货币、股权、实物等回报的形式吸收资金;

    4.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有关规定,通过大众传播媒介、即时通信工具或者其他方式公开传播吸收资金信息;

    5.其他涉嫌非法集资的行为。

    01

    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02

    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03

    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04

    利用亲情诱骗

    有些非法集资参与人,为了完成或增加自己的业绩,有时采取类传销的手法,不惜利用亲情、地缘关系,编造自己获得高额回报的谎言,拉拢亲朋、同学或邻居加入,使参与人员迅速蔓延,集资规模不断扩大。

    那么我们该如何防范非法集资避免落入非法集资的陷阱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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