窦乃晖,男,汉族,1990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山西省武乡县人,一级警司,2014年10月参加公安工作,2019年任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四大队大队长至今。
从警九年来,窦乃晖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先后参与了多起重大案件侦办,在磨砺中快速完成了一名学员到业务骨干的蜕变。2019年到市局经侦支队任职后,他把网安、反诈等部门的工作经验与经侦工作相融合,立足综合大队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克服两地分居家庭困难,不计较个人得失,持续发扬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精神,在服务保障和打击犯罪工作中尽显身手,彰显经济卫士本色。
恪尽职守,做到严谨细致
从警以来,不管哪个岗位,窦乃晖都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他深知,虽然岗位不同,但使命相同。担任经侦支队综合大队长后,相对于侦查办案,综合岗位的事务更杂、要求更高。面对名目繁多的各类文件,他建立“文件要素上网”登统计制度,使文件检索、归档更加高效便捷,信息编发、资金查控审核、工作总结、档案文件管理、各种台帐登记备案等各项工作也井井有条。面对严格的保密工作制度,他对文件流转、计算机管理等实行专人负责,步步流痕。同时,建立了一周一统计,半月一通报重点工作考核推进制度,充分发挥牵引、导向作用,确保各项重点工作有序推进。综合大队作为支队的“后勤部”,工作服务保障性强,为了提高服务质量,窦乃晖不仅自身要求严,而且还模范带动大队人员,面对工作矛盾要多一些理解,少一些埋怨,事事时时先从自身找原因。在与同事交往中,“好的、收到”是他使用频率最高的词汇,也是支队被“点名”最多的人,微信、钉钉群最多的人。今年夏季治安打击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窦乃晖结合经侦部门自身实际,制定工作方案、考核细则、报送规范等,严格按照“及时、准确、有序、仔细、保密”的“五点”要求开展工作,做到有计划、无遗漏。先后撰写经侦信息简报16篇、各类工作总结及经验材料8篇、技战法3篇、调研文章2篇,较好地展现了全市打击经济犯罪工作成效。
主动担当,做到认真负责
主动担当不仅要有高度的政治责任,还要勇于承担责任,敢于触及矛盾,善于解决问题。涉民营企业经济犯罪“积案”不仅对民营企业家个人生活造成困扰,也会影响企业的融资和经营。2023年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经侦支队立足主责主业,将清理涉企积案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提升企业安全感、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破题之举,四大队负责具体承办推进。窦乃晖积极投身“涉企积案化解”工作专班,一是起草化解工作方案,全面梳理“积案”底数,制定清理时间表,对尚未清理的积案进行“过筛”式排查,逐案建档,逐案研判,找出症结;二是对受而未立的、立而未侦的,会同法制部门进行沟通,确属证据不足、事实不清的,督促办案部门及时采取不予立案或撤案进行“清理”;确属事实清楚,未对案件进行侦办的案件,与各单位包案领导和办案民警定期会商,快速推动案件侦办,对嫌疑人采取刑事措施,及时“清理”。三是对案件定性不清,案件诉讼慢的,主动对接法制、督察等部门,及时向领导请示汇报,就案件办理充分沟通,达成共识,确保专项清理工作顺利推进。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经侦部门共化解积案36起,其中起诉10起,撤销案件8起,移交7起、不予立案11起,位居全省前列,为夏季治安打击整治专项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贡献经侦力量。
乐于服务,做到及时高效
窦乃晖在做好上传下达的“传令兵”,咬文嚼字的“笔杆子”的同时,还不忘自己是一名服务侦查办案的“侦查兵”。资金查控是办理经济案件的主要手段,也是经侦部门服务其他警种的一项独有职能。近年来,他善于学习,刻苦钻研,在资金分析方面能力进一步提升。“夏季行动”期间,他先后协助市、县两级各警种分析繁杂巨量资金数据,为案件快速侦办赢得了时间。特别是在核查石某某涉黑线索中,就石某某涉嫌骗取贷款案件前往临汾、乡宁、浮山等地展开核查,针对线索反映5笔贷款,从金融部门调取贷款合同、抵押登记等大量证据材料,核实企业的真实财务情况,耐心梳理排查人员信息78人,查询、冻结银行账户98个、分析涉案资金流水300余万条,最终,通过两周紧张的工作,查清了金融部门办贷人员是否被骗和借款企业是否故意骗取贷款的情况,确定了抵押担保真实性和贷款资金的真实去向,为案件顺利推进打下坚实基础。
窦乃晖始终把“人民公安为人民”作为自己的执着追求,立足公安工作的本职岗位,在扎扎实实的工作中追求人生价值,在勤勤恳恳的拼搏奉献中践行着入警时的铮铮誓言,把群众的冷暖装在心间,把忠诚履职落在行动,用青春和奉献书写着新时代青年民警的责任与担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