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4日,垣曲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接辖区居民报案称:其当日发现家中被盗,卧室内金手镯及手镯购买发票、标签丢失,价值2万3千余元。接报后,刑警大队民警立即展开侦查,经分析研判,摸排走访,成功锁定犯罪嫌疑人韩某某(男,23岁,垣曲人),并于12月5日在垣曲县长直乡将其抓获归案。经审讯,该韩如实供述:其于11月初,到朋友郝某家中吃饭喝酒时,将郝某放在家门口鞋柜里的家门钥匙偷走并配备了一把,后于11月9日趁郝某家中无人之际,用配备的钥匙打开房门,将卧室内金手镯、购买发票、标签偷走,并以19000余元的价格售卖,所得赃款全部消费挥霍。
目前,犯罪嫌疑人韩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尚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