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觉醒来车主却发现
电动车还在
电瓶却不见了
有人专偷电动车的电瓶
实在可恨
11月30日,绛县公安局破获系列盗窃电瓶案,抓获盗窃嫌疑人2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嫌疑人1名。
案件回顾
11月份以来,绛县公安局陆续接到多名群众报案,称停放在小区、家门口的电动车、三轮车电瓶被盗。接到报案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展开调查。为最大限度减少和挽回群众损失,办案民警夜以继日地开展走访调查工作,仔细梳理排查每一条线索,从作案方式、作案手段、作案时间段及目标选择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串并,发现嫌疑人为一男一女两人,作案时驾驶套牌小轿车,全程佩戴帽子、口罩、手套,有很强的反侦察意识,给案件的侦破带来很大困难。
办案民警锲而不舍,研究发案规律、发案特点,锁定目标,经过多日蹲点守候,最终于11月29日凌晨2时许,在嫌疑人再次窜至绛县作案时被民警当场抓获。嫌疑人到案后,民警加大工作力度,积极追赃挽损,于11月30日在侯马市一废品收购站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嫌疑人成功抓获。
经查:犯罪嫌疑人王某(男,38岁,侯马人)伙同郭某某(女,45岁,侯马人)驾驶套牌车辆先后窜至绛县、翼城县、闻喜县等地连续作案30余起,盗窃电瓶150块,将盗窃所得电瓶低价销售给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63岁,安徽人)非法获利,涉案金额4万余元。到案后,3名犯罪嫌疑人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绛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 做好安全停放。电动车不要随处乱放,停放在容易观测到的位置,在摄像头拍摄范围内就更好了。电动车最好不要停在路边过夜;
◆不要购买赃车。盗窃电动车案件多发,原因之一就是二手车市场的需求,总有一些人贪图便宜买赃车。如果明知是赃车的话,销售、购买都属于违法行为;
◆发现后及时报警。如果发现自己和朋友的电动车被盗,一定要及时报警,以便警方快速破案。还应该妥善保管购买发票,以便作为警方的立案依据及日后认领凭证。
莫伸手
伸手必被捉!
运城公安
也提醒广大群众
如遇可疑情况或失窃
请第一时间拨打110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