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盐湖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决定任命:秦浩同志为盐湖区人民政府副区长、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局长。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继丰为秦浩颁发任命书,秦浩进行宪法宣誓。
会上,张继丰主任对秦浩同志的政治、思想、工作表现和近年来取得的成绩予以充分肯定,并对盐湖公安工作提出了殷切希望。他希望,盐湖公安在秦浩同志的带领下,继续保持和发扬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团结拼搏奉献,把盐湖公安工作推向新高度,以优异成绩向区委、区政府和广大人民群众交一份满意的答卷。
秦浩同志表示,将牢固树立宪法意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在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支持下,积极投身到平安盐湖、幸福盐湖的建设中,勇挑重担,团结协作,恪尽职守,与时俱进,勤勉尽职。一是坚持党的领导,永葆忠诚本色,始终牢记公安姓党的第一政治属性,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贯穿于公安工作的方方面面;二是坚持忠诚履职,服务治安大局,始终把公安工作置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充分发挥公安机关“枪杆子”“刀把子”作用,为盐湖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为盐湖百姓安居乐业尽职履责;三是坚持以身作则,争当廉政表率,始终做到清正廉洁,秉公用权,坚持全面从严治警,着力锻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过硬、素质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的盐湖公安铁军;四是树牢人民意识,接受人大监督,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关心、监督就是保护”的理念,坚决拥护人大依法行使职权,认真执行人大决议,自觉接受人大的监督,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的满意度,为全力打造宜居宜业宜游的“首善之区”贡献盐湖公安力量,续写盐湖公安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