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资讯
  • •  河津市公安局破获特大系列盗窃电动摩托车案 06-01
  • •  运城市公安机关迅速掀起“弘扬公安英模精神 激发全警奋进动力”宣传热潮 06-10
  • •  运城公安机关圆满完成端午假期安保任务 06-07
  • •  运城市公安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禁毒“清源断流-2023”专项行动动员部署会 03-14
  • •  刘春安在“运城公安大讲堂” 开班第一课上强调 以政治建设为统领 深入推进全面从严管党治警 04-24
  • •  运城市政府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工作情况新闻发布会 06-06
  • •  运城市公安局2022年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01-10
  • •  2020年运城市公安局网站工作年度报表 01-13
  • •  运城市公安机关“一门通办”业务服务电话 01-28
  • •  运城市公安局召开“我为群众办实事 窗口服务大家谈”座谈会 05-24
  • •  运城公安迅速落实全市公安队伍教育整顿查纠整改推进会暨“三个规定”宣讲会精神再次掀起工作热潮 06-01
  • •  运城市禁毒办开展“6.1”《禁毒法》颁布实施纪念日宣传活动 06-02
  • •  运城市公安局召开干部大会 11-19
  • •  返还354.96万元!运城公安举行赃款赃物集中返还仪式 05-17
  • •  今天起,这些行为入刑! 03-01
  • •  运城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暨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 11-24
  • •  运城市政府召开运城公安“我为群众办实事” 实践活动新闻发布会 05-17
  • •  “简单”的骗局----万荣县公安局破获一起利用游戏外挂诈骗案 02-19
  • •  小窗口 大作为 运城市公安局行政审批办多措并举助您就地安心过大年 02-10
  • 公安要闻
    山西为非正常死亡人员生活困难家属提供全方位、多元化、持续性救助帮扶
    发布:运城市公安局    时间:2023/9/5 10:59:37

    2023年9月1日,全省在办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中推动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启动部署电视电话会议召开。8月17日,山西省公安厅联合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民政厅、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西省乡村振兴局、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总工会、共青团山西省委、山西省妇女联合会、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山西省红十字会印发了《关于在办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中推动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

    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中,山西省委省政府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山西省公安厅将“在办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中推动社会救助工作”列为主题教育“调查研究”重点课题和“民生实事”重点项目,开展了全省近三年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家庭生活状况和救助情况的基础调研,基本掌握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处置和救助工作中引发社会矛盾、发生次生危害的风险隐患点,进一步理清思路、明确措施,通过“民生实事”项目推动调研成果高质量转化。

    《意见》明确非正常死亡人员具体指公民因生理健康原因自然死亡以外的,依法需要公安机关查明死亡性质的刑事命案、交通事故、自杀、意外等案(事)件中的死亡人员。

    《意见》坚持系统观念,以公安机关办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为切入点,构建司法救助、社会救助、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紧密衔接、优势互补、协同发力的工作格局,进一步统筹救助资源、增强兜底功能,全面形成对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当事人家庭基本生活救助保障的合力,提升基层治理能力,预防化解社会矛盾风险,不断增强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意见》提出,完善框架清晰、衔接紧密、流程规范、链条完整的综合协同救助帮扶工作机制,既充分发挥司法救助、社会救助、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各自优势,又“握指成拳”形成协同救助合力,实现救助关口有效前移、救助资源充分利用、多元救助综合发力,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

    在发挥各自优势方面,公安机关发挥信息前端优势,及时发现救助线索,联络相关社会救助部门,开启救助保障机制。社会救助相关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对公安机关推送的信息进行完善核实,为拟救助人员提供政策指导,帮助收集申报资料,受理并审批救助申请,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做好分类救助,因户因人制定扶贫方案,精准落实教育,养老、医疗、就业等救助措施。

    在“握指成拳”形成合力上,按照信息共享、分工负责、部门联动、协同推进的要求,推进司法救助、社会救助、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有机结合,对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落实全方位、多元化、持续性的综合救助:民政部门发挥社会救助重要作用,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等;乡村振兴部门为属于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的,落实产业帮扶、稳岗就业、小额信贷和贴息政策;教育部门根据不同教育阶段政策要求,采取减免相关费用、发放助学金等方式给予教育救助;人社部门为实现就业提供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住建部门实施公租房保障,通过实物配租或发放租赁补贴改善其住房条件,属于农村六类低收入群体的,可优先享受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共青团对中小学生可纳入希望工程“及时雨”应急救助计划,对符合就业的,积极帮助联系就业岗位;妇联组织或推荐专业力量开展心理疏导、经济帮扶、家庭教育指导等救助,对未成年女童提供“春蕾计划”服务;残联可在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发展产业、托养服务方面提供帮扶,为0-15岁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救助,对有需求的残疾人提供康复服务;医保、工会、红十字会等依照相关救助规定分类给予救助。

    《意见》在具体实施工作流程上分为救助启动、实地走访、信息推送、实施救助、结果反馈、跟踪回访六个环节。公安机关在办理非正常死亡案(事)件中,确认当事人基本信息后,组织开展实地走访,详细了解教育、养老、医疗、就业、住房、心理健康等实际状况,对符合《意见》第十至二十条规定的,分类送达属地社会救助相关部门,农村人口同步推送乡村振兴部门。社会救助相关部门、乡村振兴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做好分类救助工作。此外,社会救助相关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在1个月内,将已采取、拟采取的救助措施或不予救助的原因,函复属地县级公安机关。

    为确保救助帮扶取得实效,对非正常死亡案(事)件当事人家庭成员给予司法救助、社会救助、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后,社会救助相关部门、乡村振兴部门和公安机关定期跟踪回访救助对象,了解救助帮扶措施的实施效果。

    来源:山西省公安厅


    版权所有:运城市公安局  ICP备案许可证 :晋ICP备05002945号-1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运城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359-2273110  网站标识码 :1408000040  
     晋公网安备:14080202000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