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驾典型违法案例:
一、8月11日13时49分,芮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镇中队平安岗在西矿南路开展路查路检时,发现王某某驾驶一无牌的二轮摩托车,当对驾驶员进行正常检查时,发现王某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38mg/100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二、8月11日13时50分许,芮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镇中队平安岗在西矿南路查获一起张某某饮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检测结果为39mg/100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三、8月11日14时15分,韩某某驾驶一无牌二轮摩托车行驶至永乐北路(令花村村口处),因实施驾驶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被交警查获,当对其进行酒精检测时,结果显示为38mg/100ml,系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四、8月11日14时32分,芮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镇中队民警在永乐北路至学府街一百米处时查获一起张某某饮酒后驾驶无牌二轮摩托车,检测结果为29mg/100ml,系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五、8月11日21时59分,芮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镇中队华泰岗在黄河东街与亚宝路查获一起王某某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晋MYL***的轻型栏板货车,酒精检测结果为62mg/100ml。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六、8月11日22时01分,芮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镇中队华泰岗在黄河东街与亚宝路查获一起许某饮酒后驾驶车牌号为晋MG***6的小型汽车,酒精检测结果为21mg/100ml。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七、8月11日23时07分,芮城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城镇中队民警在富民路开展夜查行动时,发现郑某某驾驶一无牌的二轮摩托车即依法当场予以查纠,当对驾驶员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郑某某有酒驾嫌疑,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结果显示为77mg/100ml,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请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切勿酒驾醉驾
酒驾醉驾区别
1、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达到20mg/100ml,但不足80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饮酒驾驶属于违法行为。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2、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酒精含量达到或超过80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醉酒驾驶属于犯罪行为。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机动车驾驶证,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酒后驾驶的危害
1、触觉能力降低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
2、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
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3、视觉障碍
血液中酒精含量超过0.3%。就会导致视力降低,在这种情况下,人已经不具备驾驶能力。如果酒精含量超过0.8%,驾驶员的视野就会缩小。至于醉酒的驾驶员,甚至只能感觉到周围环境的很小一部分。
4、疲劳驾驶
饮酒后易困倦,表现为驾车行驶不规律、空间视觉差等疲劳驾驶行为。
芮城公安交警在此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
酒驾醉驾是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
社会危害性极大
安全风险突出
为了您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请自觉抵制
主动劝阻
做到开车不喝酒
喝酒不开车
守法文明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