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日,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夏季交通安全整治行动中,查获一起再次饮酒驾驶违法行为。
当日下午14时许,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组织警力在城区育英街设立临时执勤点,开展酒醉驾查处,民警在检查一辆号牌为晋M****7的轻型普通货车检查时发现,该车驾驶人周某说话时充满酒味,且脸色潮红,神情慌张,有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民警随即对其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经检测发现周某血液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进一步检查中,民警发现其曾于2020年4月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稷山公安交警给予行政处罚,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违法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民警依法对其做出拘留5日,罚款2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