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开展以来,闻喜公安始终保持严打高压态势,纵深推进行动扎实有效开展。近日,闻喜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一起盗掘古墓葬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人。
7月12日,闻喜县公安局指挥中心接东镇居民报警称,在玉米地里发现有盗洞。接报后,指挥中心立即指令有关部门联合处警。随后,局党委抽调精干警力成立专案组投入侦破工作。经线索排查、调查走访、深度研判,锁定了三名犯罪嫌疑人。8月3日,办案民警将涉嫌盗掘古墓葬罪的犯罪嫌疑人马某、柴某、李某三人成功抓获。经突审,三人对其实施的犯罪行为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马某、柴某、李某已被闻喜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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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八条:盗掘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盗掘确定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二)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集团的首要分子;(三)多次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的;(四)盗掘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并盗窃珍贵文物或者造成珍贵文物严重破坏的。盗掘国家保护的具有科学价值的古人类化石和古脊椎动物化石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