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方式:
犯罪嫌疑人以被害人名下的银行卡、电话、社保卡、医保卡等具有消费功能的工具被冒用,或被害人身份信息泄露,涉嫌洗钱、贩毒等犯罪,之后冒充公检法等司法机关执法人员,要求被害人将资金转入国家账户配合调查(部分案件中,犯罪嫌疑人还会向被害人展示假公检法网站上发布的假通缉令等法律手续,来骗取被害人信任)。或者犯罪嫌疑人冒充税务、教育、民政、社会和劳动保障、残联、金融机构(银监会等)等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以领取补助、退税、助学金,诱骗被害人汇款实施诈骗。或称社保、医保、证券、金融等账户出现异常(通常为冻结、失效等),诱骗被害人向安全账户汇款实施诈骗。
诈骗案例:
2023年,一村民接到电话对方称是运城市公安局民警,并称该村民护照在哈尔滨参与违法案件,随即转接哈尔滨民警电话与该村民核实,核实过程中对方称该村民民生银行卡参与洗钱活动需要清查其资金,该村民添加了名称叫“徐峰”的QQ号,随后“徐峰”通过QQ号发送该村民一张“刑事逮捕令冻结管制令”,该村民相信后便回到老家,后按照对方提示操作下载了一个APP,在APP和“徐峰”共享视频,在视频中看不到对方的信息,只能对方看到自己,期间还下载了一个APP,“徐峰”对该村民说:“你正在被监视中,不要关闭共享视频”,随后该村民并没有关闭视频就去睡觉了,早上起床后该高就感觉不对劲,于是赶快查了一下银行的存款,通过调取银行卡的流水明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转账四十一笔,被骗金额共计227655元。
警方提示:
公检法等机关绝不会采取电话、短信、微信、QQ等形式进行案件处理。公检法等机关没有所谓的“安全账户”、“验资账户”,也不会要求个人交纳“保证金”等转钱操作。凡是通过网站或者APP出示带有“公检法”名称标记的通缉令、拘捕令、警官证,都是诈骗!公安机关在逮捕时,必须当面出示逮捕证,通过传真、网络发送的都是诈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