诈骗方式:
犯罪嫌疑人通过电话、短信、网络社交工具(QQ、微信、微博等)等方式,冒充被害人的领导、公司老板、上级管理者等身份(冒充领导身边的秘书、司机等,同样是以领导的名义),以与其他公司合作伙伴签合同、送礼、遇事急需用钱等事情为由;或者冒充被害人亲戚、子女、好友、同事等,以人在国外代买机票、交学费、给教授送礼、违法被公安机关处理需要保释金、遇交通事故需救治或赔偿、处理关系不方便直接出面、病重需手术等急危情况等事由;或者冒充被害人或其所在公司的生意合作伙伴,以企业收款账户更换、垫付货款、代买其他商品为由;或者冒充学校校长、教务主任、培训班老师等,以报名培训班需交纳学费为由;或者冒充明星、网红、其他知名企业老板,以能与明星、网红、知名企业老板互动、交友、见面、吃饭、获取签名照等为由,诱骗被害人进行转账汇款,对被害人实施诈骗。
诈骗案例:
2022年,一个自称是夏县副县长的人主动加一村民微信,因为该村民和该副县长本是朋友关系,平时都是通过手机号联系,没有添加微信,副县长称自己亲戚参加项目竞标急需钱,由于自己职位敏感不方便出面,需要把款打到该村民的银行账号,让该村民把款打到“副县长”亲戚的账户上。对方通过微信手机截图给该村民发了一张工商银行的98万元的电子回单,该村民出于信任用其朋友银行卡向对方指定银行卡分三笔转账68万元,对方称钱不够让该村民继续转账,该村民电话联系副县长确认此事,通话后副县长称没有这回事,该村民才意识到自己被骗了,共被诈68万元。
警方提示
凡是遇到自称国家工作人员、熟人或其他人员要求汇款转账时,一定要打电话或当面核实对方身份和所发信息的真实性,交流中可以委婉问对方一些问题,比如具体人或事,进一步核实对方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