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中,万荣县公安局持续发力,对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发起凌厉攻势,不断加强线索摸排,连续抓获3名“帮信”犯罪嫌疑人,有力打击震慑了各类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案例一
7月13日,万荣县公安局反诈中心通过“断卡”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谢某。谢某,男,万荣人,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万荣县公安局立案侦查。目前,谢某已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例二
7月11日,南张派出所抓获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吴某。吴某,男,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7月10号被安徽警方上网追逃。
案例三
7月12日,南张派出所抓获网上在逃犯罪嫌疑人丁某。丁某,男,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7月12号被山东警方上网追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