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重要论述,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运考察期间的重要指示精神,运城市公安局城南分局认真落实市局党委决策部署,把盐湖保护作为公安工作的重中之重,建立并落实了盐湖保护“三项机制”,持续加大保护力度,有力维护了辖区的社会稳定。
一、盐湖保护联合巡控机制
为加强盐湖生态、自然景观和人文历史遗迹保护,城南公安分局主动加强同市盐保中心、市城市管理局的联系,统筹警力和各单位的巡逻队伍,建立盐湖保护联合巡逻防控机制,建设简易码头1处,投入巡逻艇1艘,巡逻车2辆,采用白加黑、水面加陆地、车巡加步巡的方式,加大对盐湖水域和周边区域以及国家保护野生动物栖息地巡逻防护。自2月9日机制运行以来,开展联合巡逻67次,出动420人次,发现并制止向盐湖倾倒垃圾5起(同比下降60%),制止燃放孔明灯2起,有力强化了盐池保护力度。
二、严打涉盐湖违法犯罪协作机制
城南公安分局邀请涉盐湖保护开发的市、区两级13个职能部门召开座谈会议,建立并落实严打涉盐湖违法犯罪协作机制,形成严打合力。首先是梳理法规。汇编了《盐湖保护与开发常见行政管理行为管辖和公安机关管辖的违法犯罪名称及法律指引》,梳理出涉盐湖违法行为14种、犯罪行为5种,明确了各级职能部门的管辖范围、立案标准和移交程序,为进一步打击各类涉盐湖违法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其次是加强宣传。分局利用电视、网络和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破坏盐湖生态环境、非法捕捞、损坏文物古迹等违法犯罪的通告》,并在盐湖周边村庄、小区开展法律宣传,张贴通报200份。第三是强化摸排,严惩违法。组织警力对盐湖区域内火烈鸟栖息地、倾倒垃圾地段、卤虫养殖场等进行了实地踏勘;对周边村庄的养殖户进行摸排;组织开展盐湖区域烟花爆竹“五禁”工作,严惩各类违法行为。当前,已行政拘留2人,罚款1人,对不法行为形成了强大震慑。
三、服务辖区单位企业包联机制
为深入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服务涉盐单位企业,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分局明确包联的领导和民警。主要领导带头,定期深入单位企业走访座谈,积极为单位企业办实事。调解涉盐湖保护重点工程矛盾纠纷2起,开展企业周边治安检查4次,排除风险隐患6处;妥善处置盐湖水域气象炮弹1枚,收缴土制猎枪1支;组织警务实战教官对景区保安人员进行了体能技能培训,提高了保安人员发现预防违法犯罪和自我保护能力;组织民警进企业开展反电诈宣传宣讲,企业在岗职工全部下载安装了国家反诈APP,有力维护了辖区平安稳定和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