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情通报
当前我区疫情防控形势正持续向好,防控工作不容松懈。近期,仍有个别人员不遵守疫情防控政策和盐湖区静默管理相关规定,擅自外出流动,极易引起疫情传播或造成传播风险。
安邑办下王村村民赵某玲(女,44岁)在明知疫情防控政策和盐湖区静默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擅自频繁外出在村内多场所进行聊天、购物、串门、染发等活动,造成疫情传播风险。
安邑办大市北村村民解某弟(女,66岁)在解除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和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后,明知疫情防控政策和盐湖区静默管理相关规定的情况下,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擅自外出与多名村民聊天,形成人员聚集,造成疫情传播风险。
目前,赵某玲、解某弟均为核酸检测初筛阳性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已依法分别对该二人展开调查,案件正在办理中。
警方提示:疫情防控、人人有责,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规定是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为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生产生活秩序,广大人民群众如发现此类违法犯罪线索,请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
举报电话:0359—2198110
运城市公安局盐湖分局
2022年10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