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公安机关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运城公安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向侵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发起凌厉攻势,更快破大案、更多破小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安宁,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近日,运城公安再破多起侵财民生案件。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
河津
6月30日,河津市公安局接到群众杨某某报警称:其被一女子以结婚为由诈骗142500元。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展开调查。7月21日民警将犯罪嫌疑人高某某抓获。
经查:受害人杨某某与犯罪嫌疑人高某某于2021年2月份通过某平台相识,高某某谎称自已离异,与受害人开始交往,并于同年12月底确定男女朋友关系。在处对象期间,高某某以做生意赔钱需要还债、支付女儿抚养费及自己日常消费等理由,让受害人进行转账,为满足“恋人”要求,受害人通过网上借贷、刷信用卡等方式向高某某微信、银行卡转账,共计142500元。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将犯罪所得的6万余元充值赌博平台用于网络赌博,其余钱款用于个人高消费和偿还外债。
目前,犯罪嫌疑人高某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夏县
近日,夏县公安局反诈中心接到线索:夏县居民嘉某名下多张银行卡涉及到江苏省常州市等多地多起电信诈骗案件。接到线索后,民警立即展开调查抓捕,7月18日,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嘉某。
经查:犯罪嫌疑人嘉某(男,41岁,夏县人)明知出租银行卡等支付账户是违法犯罪行为,仍使用本人名下6 个支付账户为他人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支付结算帮助,涉案交易流水金额巨大。嘉某对自己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犯罪嫌疑人嘉某已被夏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新绛
6月27日16时许,新绛县公安局横桥派出所接到辖区横桥镇村民王某报警称:其摩托车以及摩托车车筐内的手机在家门口被盗。1个小时后,派出所民警又接到横桥镇村民张某报警称:其放在家门前的电动车被盗。接到报案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展开调查,通过调查发现两起案件均为一人所为,民警并案侦查,发现郭某有重大作案嫌疑,7月18日,办案民警将违法嫌疑人郭某抓获。
经查,6月27日15时许,违法嫌疑人郭某(男,49岁,新绛人)路过横桥镇张某家门口时,发现张某的电动车未拔钥匙,赵某遂心生邪念,将电动车盗走,并迅速卖出。16时许,郭某在卖出盗窃电动车后,在回家的路上,路过位于横桥镇王某家门口时,又发现王某家门口停放一辆未拔钥匙的摩托车,摩托车筐内还放着一部手机,郭某又将摩托车、手机盗走。郭某对其盗窃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目前,违法嫌疑人郭某因涉嫌盗窃被公安局依法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