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利用互联网、手机APP等设置“套路”,诱导老年人“消费””“投资”等涉诈问题隐患。
(2) 以养老服务和老年婚恋为名进行诈骗的问题隐患,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服务机构名义开展养老服务活动等场所。
(3) 骗取因国家优惠政策,违规使用养老服务设施用地变相开发房地产等涉诈问题隐患,
(4) 以房养老为名涉诈问题隐患,商品住房销售中心养老为名进行虚假宣传,以及违规在城市街面张贴养老产品宣传广告行为。
(5) 老年旅游、艺术品经营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未经主管部门审核向老年人提供的旅游项目。
(6) 养老机构内设的无资质医疗机构、无行为资质人员,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等违法行为。
(7) 涉老“食品”“保健品”以及其它产品等领域涉诈问题隐患,虚假宣传等违规经营行为。
(8) 已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入股、投资养老项目、发展养老事业为名进行非法集资诈骗的问题隐患。
(9) 涉及养老保险的诈骗问题隐患。
(10)以向老年人提供生活便利、精神慰藉,以及帮助老年人子女就业、升职、诉讼等名义进行诈骗的问题隐患。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养老诈骗违法犯罪线索。
举报电话:110
举报时间:2022年5月10日至10月30日
举报信件请寄:芮城县公安局刑侦
芮城县公安局
2022年6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