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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离期间擅自外出 稷山公安依法予以处罚
发布:稷山县公安局    时间:2022/4/13 10:54:29

 为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维护社会秩序、医疗秩序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稷山公安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打击各类涉疫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4月12日,稷山县公安局化峪派出所查处一起涉疫违法案件。
  4月12日,化峪派出所民警联合化峪镇政府工作人员对辖区涉疫人员进行排查时,发现辖区居民曹某(男,23岁)在居家隔离期间,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擅自外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曹某涉嫌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公安机关已对曹某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警方提醒
  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人人有责。当前正处于疫情防控的关键时期,请广大市民自觉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对于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扰乱疫情防控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打击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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