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快递
去年查处不知悔 二次酒驾又被查
发布:稷山县公安局    时间:2022/3/29 11:36:05

酒驾醉驾,害人害己,但仍有人置生命安全于不顾,去年酒驾被查处,非但不思悔改,今年又侥幸饮酒驾驶,再次被查处。
  2022年3月12日,稷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在酒驾违法行为整治中,查获一起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当日21时许,执勤民警在稷圣路开展违法整治,在对一辆车牌号为晋M****5的小型普通客车例行检查时,驾驶人拒不开门,在民警第三次警告其再拒不开门就要破窗的情况下,驾驶人才极不情愿的打开车门,车门打开的一瞬间,一股酒味从车内扑鼻而来,只见驾驶人王某脸色潮红,神情紧张,就在民警欲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时,王某突然掉头往回跑,民警见状急忙赶上去将其制服,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21mg/100ml,存在饮酒驾驶违法行为。
  随即,将其带回大队做进一步处理。
  检查中,民警发现,王某曾于2021年11月14日因饮酒驾驶被稷山交警当场查处,被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行政处罚,此次被查属于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据其交代,当日晚上20时许,他在城区某饭店吃饭时喝了一两多劲酒,以为喝一点不碍事,就独自驾车往回走。没想到驶上道路就被执勤交警给拦下,自知饮酒驾驶而内心害怕的他,索性锁住车门拒不打开,看到民警就要破窗而入的时,才极不情愿地打开车门,本想借机溜走,还是失算了,真是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根据以上情况,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其驾驶证暂扣期间、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拘留7日、罚款4000元、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行政处罚。两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版权所有:运城市公安局  ICP备案许可证 :晋ICP备05002945号-1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运城市公安局  联系电话:0359-2273110  网站标识码 :1408000040  
 晋公网安备:1408020200002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