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可仍有个别驾驶员就是不汲取教训,我行我素,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再次醉驾被查。3月13日,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就查获了一起时隔九年再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凌晨0时40分许,该大队执勤民警在108国道新绛段对一车牌号为晋L3****小型轿车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时,测得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6.9mg/100ml后,随即将驾驶人带回大队办案区。经查询,驾驶人辛某(男,38岁,侯马市人)曾于2013年因醉驾被侯马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做过处罚,此次属于二次醉驾。据了解,12日下午5时30分辛某与一朋友在侯马饭店饮酒后,就叫滴滴车把自己送回了家,当他迷迷糊糊睡到第二日凌晨0时10分时,突然接到一朋友电话让他速去新绛接人,此时的他想着酒后已经过去四、五个小时,身上的酒精应该散的差不多了,就没多考虑,便迅速起床驾车由侯马向新绛驶去,当行驶到108国道新绛段时被交警查获。
目前,辛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