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权力运行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发布:运城市公安局    时间:2022/2/18 17:41:07

 

事项名称

爆破作业人员资格认定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对象

法人

法律依据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

受理条件

爆破作业单位提出申请

办理流程

审批环节

承办人

职务

联系方式

承诺时限(工作日)

备注

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

2059193

1

审查

畅浩


18903596665

4

决定

李会峰

党委委员、副局长(首席代表)

2059193

2

是否分情形(可添加多个业务办理项):否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原件数

(份)

复印件数(份)

提供表格

和样表

出具

单位

身份证明及符合条件的学历证明

1

1

自行提供

申请人符合继续教育培训要求的证明,初次申请《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的提供符合首次培训要求的证明 

1

1

自行提供

申请人与爆破作业单位签订的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1

1

自行提供

爆破作业单位为申请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等社会保险的证明   

1

1

自行提供

爆破作业单位聘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人员和退休人员等不能提供(三)(四)项材料的,应提供爆破作业单位的聘任协议以及现或原所在单位的同意受聘证明或退休证明。 

1

1

自行提供

是否有自建系统

系统为省级或市级建设

是否可网办(可网办地址)

http://221.204.19.19:9080/mbxtwlfwpt

办事地址

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法定时限

(工作日)

20

承诺时限

(工作日)

7

联系电话

2059193

监督电话

2665986

 

                            填 表 人:董萌萌                  联系方式:2059199                  负责人:任国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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