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为进一步加强危爆物品管理,有效预防各类安全事故,保障辖区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新绛县公安局开展了打击整治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专项行动。
近日,新绛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横桥派出所在排查一个原烟花爆竹存储库房时发现库房内存放大量烟花爆竹,经过对库房负责人王某询问,该王称因之前很多客户打电话向其购买烟花爆竹,王某非法从江西一烟花爆竹生产厂进货500箱烟花爆竹,连同公安机关原先查封的400余箱烟花爆竹搭配销售,共计卖出230余箱烟花爆竹,获利4000元。
目前,新绛县公安局对王某作出行政拘留20日,罚款500元,没收非法所得4000元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