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绛县公安局三泉派出所破获一起盗窃案件
发布:新绛县公安局 时间:2022/1/17 11:18:09
刑满释放不思悔改,元旦之夜驾车盗窃他人玉米,新绛县公安局三泉派出所接到受害人报警后快速破获了这起事关民生的盗窃案件。
2022年元旦之夜,正当人们欢庆新的一年到来之际,刑满释放不久的杨某不思悔改驾驶电动三轮盗窃他人玉米后出售。1月2日晚,杨某再次盗窃时被三泉派出所值班副所长陈鹏飞等民警一举抓获。经审讯,杨某(男,32岁,新绛县人,2012年因盗窃被判处拘役4个月,2019年因寻衅滋事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1个月,2021年7月15日出狱)对2022年1月1日晚上、1月2日晚上驾车盗窃他人玉米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鉴于其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新绛县公安局对其作出行政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
2022年1月8日,受害人一家将一面“为民排忧、不辞劳苦”的锦旗送到了三泉派出所副所长陈鹏飞等民警的手中,以表达感激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