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酒后驾车违法,仍心存侥幸而为之,最终受到法律严惩。日前,从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获悉,居民陈某不思悔改,因二次酒驾被予以拘留。
据悉,10月13日晚,陈某与朋友张某二人在一起喝酒,陈某喝了约2两白酒,自以为喝的不多,头脑意识清醒,便心存侥幸驾驶晋M93***牌号小型轿车送张某回家,结果刚到小区门口便被交警查获。经呼气检测,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2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同时查明,陈某于2013年3月份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临猗交警查获,受到处罚,这已是第二次酒驾被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陈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最终受到罚款2000元、吊销驾驶证,并行政拘留10日的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