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猗男子贾某4年前因醉酒驾驶机动车,受到严厉处罚,驾驶证被依法吊销,仍不吸取教训,4年后又因酒驾,再被交警查处。
10月6日,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国道342线高速西口,对一辆晋MM3***牌号小型轿车例行检查时,驾驶员贾某说话支支吾吾,举止异常,疑似喝了酒,且提供不出相应机动车驾驶证,被执勤民警带回大队进一步处理。
经呼气检测,贾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8mg/100ml,达到酒驾标准。同时查明,贾某于2017年8月份曾因醉酒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受到严厉处罚,驾驶证被依法吊销,至今尚未取得新的驾驶证。
目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贾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受到罚款3000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