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可以尽兴,但酒后不可任性。近日,临猗县公安局依法查处了一起酒后袭警案件,有力维护了公安民警的执法权威。
2021年9月15日16时许,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科民警李峰、荆博等人在县城财政局家属院门口处理一起皮卡车与轿车剐蹭交通事故时,要求坐在皮卡车后座的宋某(酒后)下车配合调查,宋某拒不配合并用拳头将交警队民警李峰额头及下巴打伤。交警队民警荆博见状拨打了110报警电话,110处警队到达现场后,要求宋某配合调查,宋某仍拒不配合调查,期间造成严重交通堵塞,为消除安全隐患,尽快恢复道路交通秩序,110处警队及交警队民警依法采取强制措施将宋某带离现场,在带离过程中,宋某又用拳头朝110处警队民警张海兵脸上打了数拳。
目前,宋某因涉嫌袭警罪被临猗县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