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最大限度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9月8日,夏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组织警力开展三轮车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连续查获5起三轮车违法载人行为。
案例一
当日8时许,水头中队在埝掌镇埝掌街巡逻时,一辆三轮摩托车由西向东行驶,民警示意靠边停车接受检查。经查,驾驶人李某无证驾驶、违法载人,民警对驾驶人李某和乘坐人进行了普法教育。
案例二
8时许,巡警二队民警巡逻至庙前镇张郭店村路段时,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违规搭载一名妇女。民警立即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查,驾驶人齐某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
案例三
9时许,郭某驾驶三轮摩托车行驶至裴介镇姚村路段时,被巡警一队民警查获。经查,郭某系无证驾驶无牌三轮车且违法载人严重违法行为。
案例四
9时许,樊某驾驶农用三轮车行驶裴介镇樊韩王村路段时,经查,樊某系无证驾驶无牌三轮农用车且违法载人严重违法行为。
案例五
9时许,水头中队民警巡逻至埝裴线墙下堡村时,发现一辆三轮摩托车存在违法行为,民警随即将其拦停。民警纠正其违法行为,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向驾驶人高某及乘车人讲解三轮车载人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并在车身粘贴反光贴,喷涂“严禁载人”提示语。
民警对驾驶人李某、齐某、郭某、樊某、王某进行了批评教育,讲解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危害,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5人进行了罚款,并作出了拘留3日的处罚。
夏县交警温馨提示:广大驾驶人驾驶三轮车上路必须具备合法手续并悬挂机动车号牌。三轮车载人既违法有危险,此类车安全技术较低,车辆转向、制动等安全部件安全性能普遍较差,而且速度较快,在违法载人的情况下,由于重量大、重心增高等原因,一旦发生紧急情况,车辆难以控制极易发生交通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