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23时许,临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双塔南路汽车站附近路段,对晋M8L***牌号小型普通客车驾驶员王某某酒精检测时,显示其体内酒精含量为63mg/100ml,达到酒驾违法标准。王某某坦承自己刚与朋友在夜市摊点吃烧烤时,喝了些啤酒。
25日0时50分,该中队民警在同一地点,再次查获一起酒驾违法行为,当事人谢某与朋友在吃烧烤时喝了几瓶啤酒,随后驾驶晋M38***牌号小型轿车回宾馆住宿,没想到被查个正着。经呼气检测,谢某体内酒精含量为60mg/100ml,同样达到酒驾违法标准。
目前,王某某、谢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均受到罚款1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严厉处罚。面对结果,二人均表示后悔不已,但为时已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