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公安部“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工作推进会和省公安厅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以及8月6日市局党委会会议精神,扎实推进我市“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市公安局党委的安排部署,8月10日,市局召开全市公安机关“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创建工作推进会。会前,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郭尚礼就本次会议专门提出要求: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创建“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活动,深入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创建活动,是党中央交给公安机关的一项重大而严肃的政治任务,各级公安机关要高度重视,坚决执行。尤其是紧抓一把手和“关键少数”,充分发挥带头作用,认真研究,严密组织,积极创建,要结合运城实际,发挥优势,查找短板,聚心聚力,务必取得优秀成绩。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苏琦出席会议并做讲话。
各县级公安机关分管治安工作的局领导及驻局纪检组代表在市局主会场参会,会议以电视电话会议的形式开至县公安局和派出所。
会议要求,全市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深入推进“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及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示范城市创建工作,进一步织严织密社会治安防控网络,夯实公安工作基层基础,维护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实现以运城一隅平安保证全省平安的工作目标。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坚定信心决心,进一步增强做好创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7个重点培育县和32个重点培育派出所,要切实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主动认领创建任务,准确把握评选要求,全力推进创建工作。二是要补齐问题短板,全力攻坚克难,以创建工作为契机全力提升社会面整体管控能力。两项创建工作标准高、难度大,时间紧,任务重,各县级公安机关要对本地目前的推进情况进行一次系统、深入的摸底,找准短板、弱项及不足,对照创建任务逐项建立台账,定期调度、分析研判。三是要压实工作责任,强化保障措施,确保创建工作取得实效。各级公安机关牢固树立危机意识,按照评选方案要求,清单式分解,项目化推进,科学制订推进时间表,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创建工作的整体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