榜样精神,指引我们前行;榜样力量,推动我们奋进。为进一步鼓舞士气,振奋精神,在全市公安机关掀起学先进、争先进的热潮。运城公安将持续开展《榜样的力量》专题报道,以榜样的力量,模范的精神,引导广大公安民辅警坚定理想信念、勇于担当使命、立足本职、甘于奉献。以教育整顿新成效、公安队伍新面貌、党和人民满意的新业绩,庆祝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
先进典型
王一彪,男,现年33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一级警司,山西省临猗县人。2011年7月参加公安工作,现任芮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四中队指导员。
先进事迹
从警九年以来,王一彪坚定信念、坚守信仰、勇于担当、任劳任怨,自始至终战斗在打击刑事犯罪工作的第一线,先后主侦和参与侦破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38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45名,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2370余万元。其中主侦了芮城县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蔡某某集资诈骗案等涉案上亿元、受害人数百人的颇具社会影响力的重要案件。多年来的磨练,让他已由一名普通的人民警察成长为侦破刑事犯罪的行家里手。先后多次被评为芮城县公安局”优秀人民警察”、 “十佳办案能手”、芮城县直属机关工委“优秀共产党员”、共青团运城市委“运城优秀青年”。
扫黑除恶勇担当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在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同年9月9日,芮城县公安局接到中央督导组扫黑除恶转办线索:山西省芮城县古魏镇华岳村原村主任王某民10多年来一直横行乡里、欺压百姓、残害村民,致多人受伤、财产损失巨大。芮城县公安局党委高度重视,立即批示组织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王一彪作为刑侦大队四中队指导员主动请缨求战,积极参与到该涉黑案件的侦破工作中。经过两个多月不分昼夜的秘密取证,在基本摸清了该犯罪团伙的人员架构和基本犯罪事实后,李建刚副县长作出批示, 2018年11月19日凌晨,经过精心部署,专案组成员兵分五路,对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民、王青某、王有某、王宪某、庞某斌进行了统一收网。
惩恶扬善守正义
王某民涉黑犯罪组织非法敛财疯狂作案十余年,时间跨度长,组织严密,网羽众多,取证困难,其牟取暴利的作案手法呈现多样化和反复性,作案手段极其隐蔽。办理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必须根据《刑法》规定的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这四个特征收集证据,缺少任何一个特征的证据,都不构成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通过专案组成员的努力工作,该案组织特征、行为特征和危害性特征都相对清晰起来,但经济特征的证据一直比较模糊。王一彪作为办理经侦案件的行家,主动请缨,勇担重任,主攻该案的经济特征证据的收集及涉案财物的办理工作。为充分收集该涉黑团伙经济犯罪特征,坚决做到“打财断血”,彻底摧毁其“卷土重来”的经济基础,王一彪和专案组成员先后百余次往返于各大银行、农村经济管理服务中心、自然资源局、工商行政管理局、城建局、房管所、各乡镇及村委会等部门,查阅核实账单明细上万余条,调阅各种账本及资料860余本10万余页,询问取证230余人次,调阅银行明细170余人次……面对庞大的工作量,王一彪从没有气馁,而是和专案组成员加班加点,整合案件资源,一遍又一遍地查阅、分析资料,从数以万计的账目中抽丝剥茧,寻找有价值的犯罪线索,不放过任何蛛丝马迹,一步一个脚印,经济犯罪的特征证据逐渐积累、完善,真相浮出了水面,为王定民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顺利移送审查起诉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侦办该案过程中,为加快办案进度,专案组成员没有休息日,王一彪和战友们不怕苦、不喊累,连续奋战近300个昼夜,从未休息过一天,历经10个月的艰苦鏖战,终于查清了以王定民为首的12名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事实,共破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妨害公务、职务侵占、盗掘古墓葬等违法犯罪案件53起,扣押文物158件、车辆12辆、管制刀具7把、枪状物1把、现金2.66万元,查封房产37套(价值860余万元),冻结资金277.5余万元。
2020年7月17日,芮城县人民法院的庭审现场,国徽高悬、气氛庄严。一份长达440页的二审判决书,以铁一般的事实和证据,对王定民及其涉黑团伙进行了依法宣判!庄严的法槌落下,公平正义得以昭彰。王一彪同志在王定民等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侦破工作中,发扬不怕苦、不怕累,勇于担当、连续作战的精神。特别是在该案经济犯罪特征的取证和涉案财物工作上,为该案的顺利侦破和诉讼发挥了重大作用。
扫黑除恶勇担当,惩恶扬善守正义。王一彪以实实在在的行动参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求真务实的作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树起了一位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在平凡的岗位上为扫黑除恶做出了自己应有的努力,是基层一名普通的、优秀的扫黑除恶工作践行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