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2日,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组织宣传警力走进国省道沿线村庄,深入农村集市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民警结合农村集市人流量大的情况,通过发放宣传单和挂图等方式,向摊贩、赶集群众宣讲三轮车、拖拉机等车辆违法载人、酒后驾驶、驾驶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等交通违法行为的严重危害。同时,民警还积极向群众讲解《运城市人民政府关于电动自行车管理的通告》内容和相关政策法规,教育广大群众严格按照通告精神和法律法规出行,坚决不非法乘坐农用车、拖拉机出行,引导群众遵守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规则,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行为,共同维护辖区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宣传活动现场,民警还解答群众对交通安全方面提出的问题,消除了疑惑,增进了沟通,增强了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宣传效果显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