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是一年一度的世界电信与信息社会日,5月则是“三电”宣传月,为确保“三电”宣传月活动富有成效,5月15日,稷山县公安局经文保科组织县广播电视发展中心、联通公司、电信公司、移动公司、电力公司稷山供电支公司、长途线务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召开宣传月活动预备会,就如何强化“三电”宣传月活动进行安排部署。
5月17日9时,局经文保科联合相关单位在县委广场开展了“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宣传活动,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薛国胜参加了宣传活动。
活动中,集中宣传了《电力设施保护条例》、《广播电视设施保护条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破坏广播电视设施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共悬挂横幅6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此次活动,进一步提高了全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加强“三电”设施安全保护工作的认识,增强了同破坏“三电” 违法犯罪斗争和保护“三电”设施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为确保稷山县“三电”设施安全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