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打赢蓝天保卫战,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高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全市公安交警集中整治渣土车、冒黑烟车等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夏县联合执法专项行动领导组《关于印发夏县深化柴油货车和散装物料运输车污染联合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夏联合办综发[2019]1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县对渣土车、冒黑烟车、散装物料运输车等高排放车辆驶入县城建成区域进行电子抓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行车辆
大中型柴油货车、黄标车、老旧车、渣土车、散装物料运输车、农用车、拖拉机、冒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辆。
二、禁行区域
夏县城区内(林荫街、西北环城路以东,康杰路以西,禹王大道以北,临夏线(西门口至夏县汽车站)以东(含以上路段)范围)。
三、禁行时间
自即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四、行政处罚
禁行区域内禁止大中型柴油货车、黄标车、老旧车、渣土车、散装物料运输车、农用车、拖拉机、冒黑烟车等高排放车辆通行。对违反禁行规定的车辆,交警部门将采用现场查处或者电子警察抓拍的形式,依法给予罚款200元记3分的处罚。
五、电子警察抓拍点位
1、林荫街与康杰路交叉口:
由东向西方向(警校往玻璃厂方向),可以右转
由北向南方向(中森木业往二桥方向)
2、禹王大道与康杰路交叉口:
由东向西方向(电力宾馆往温泉路口方向)
由南向北方向(新实验中学往二桥方向)
3、省道232线新汽车站卡口:
由南向北方向(庙前往县城方向)
4、省道232线与滨河西路交叉口:
由西向东方向,可以右转
5、后夏线与林荫街交叉口:
由北向南方向(郭道往县城方向)
6、省道232线与西北环交叉口:
由西向东方向(大侯往县城方向)
由北向南方向,可以右转
请广大驾驶员严格遵守公告规定,服从管理。
特此公告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