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清明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农村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4月5日,稷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宣传民警深入到国省道沿线村庄,开展清明节期间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宣传中,民警通过发放交通安全宣传资料方式,提醒大家清明节期间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骑乘摩托车戴好安全头盔,不用农用三轮车违法载人,远离酒驾醉酒等交通违法行为。结合交通事故典型案例,向广大村民讲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危害和严重后果,提醒村民日常出行时,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自觉抵制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时刻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通过此次宣传活动,使农村群众得到一次很好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营造了清明期间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出行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