绛县:坚决查处!一男子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被处罚
发布:绛县公安局 时间:2022/4/11 10:52:38
绛县公安局坚决按着上级的指示精神和安排部署要求,对危害疫情防控工作的各类不法行为“零容忍”,全力守护全县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近日,绛县公安局横水派出所依法查处一起拒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案。
唐某某驾驶大货车从天津市到绛县,4月7日9时许,从绛县西高速口驶出,根据绛县防控指挥部要求,唐某某必须被劝返。随后,唐某某联系绛县吕某,吕某让唐某某将车停靠在路边等待,吕某驾驶自己的一辆小型轿车在绛县西高速口以无法下高速为由,骗取了一张通行凭证。11时许,吕某将通行凭证交给唐某某,唐某某驾车试图过卡驶入绛县,被执勤民警成功识破并拦截上报。
吕某用小型轿车的通行凭证让唐某某驾驶的大货车通过卡口进入绛县的行为,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之规定,绛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吕某予以治安处罚。
警方提示:防疫工作人人有责,广大群众要自觉遵守疫情防控要求,主动配合排查、防疫、管控等各项防疫措施。对于不服从、不配合,甚至阻碍国家机关、医疗机构防控、防疫等措施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