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开展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专项行动以来,绛县公安局安峪派出所严格按照局党委的安排部署,锁定目标、深挖线索、全力出击,严厉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10月20日,绛县公安局安峪派出所组织警力赶赴太原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王某某成功抓获。经查,王某某向他人出售自己名下的银行卡赚取佣金,其出售的银行卡被犯罪分子用于网络犯罪活动。
通过此案件,民警再次发出提醒:
一、凡是经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电话卡,且被用于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造成损失的失信用户,三大基础运营商会实施五年内不得办理手机卡入网业务的惩戒措施。
二、凡是经公安机关认定的出租、出借、出售、购买个人银行账户、企业对公账户的单位或个人,公安机关将联合人民银行对相关人员实施惩戒措施。
望大家切勿因贪图小利而出租、出售、出借本人银行卡、电话卡,重视个人信息安全,避免沦为犯罪分子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