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厉打击酒驾醉驾违法犯罪行为,全力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建党100周年营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6月27日晚,新绛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古城中队民警兵分两路在临夏线61公里200米站里路口、62公里100米文庙南路严查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当晚共查处4起饮酒后无证驾驶无牌摩托车且未佩戴安全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
当日20时48分,驾驶人李某某饮酒后未佩戴安全头盔且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行驶至站里路口处被执勤民警依法查获,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65mg/100ml。
20时51分,就在执勤民警对李某某进行处罚时,驾驶人支某某饮酒后未佩戴安全头盔且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行驶而来,被民警依法查获,测得支某红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2mg/100ml。
28日0时19分,驾驶人李某某酒后未佩戴安全头盔且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行驶至文庙路口处被执勤民警查获,酒精检测结果为35mg/100ml。
28日0时22分,驾驶人王某某饮酒后未佩戴安全头盔且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行驶至文庙路口处被执勤民警查获,酒精检测结果为42mg/100ml。
针对以上4人的交通违法行为,民警在对其进行了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后,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对4人分别处以1550元罚款。
新绛交警温馨提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驾驶员切莫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请自觉佩戴安全头盔,拒绝无牌无证,做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