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打击整治枪爆违法犯罪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公安厅和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以“强管理、查隐患、堵漏洞、防流失、防爆炸”,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岁末年初全市社会治安大局持续稳定为工作目标,1月6日至31日,市公安局组织全市公安机关开展集中清查收缴非法民爆物品专项行动。
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得力高效。市委书记丁小强、市长储祥好对此项工作高度重视,多次做出批示指示,要求各级公安机关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强化民爆物品管控工作对于社会面整体平稳的重要性,切实发现整改一批安全隐患。副市长、市公安局长郭尚礼多次亲赴一线指导清查收缴工作,市局也成立了督导组,深入涉爆重点县市和井下开采矿点较多的县市与一线民警逐矿逐坑逐库进行排查,逐项逐人逐环节进行清查,查封2个安全设施未达标的炸药库,发现安全隐患20处,责令整改20处。
细化工作措施,规范清查内容。市公安局统一制作了《运城市爆破作业单位安全生产承诺书》、《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具结保证书》、《爆破作业人员政审表》、《爆破作业人员谈话表》、《清查收缴非法民爆物品专项行动检查登记本》等文本,对1682名现有爆破作业人员和2013年以来曾经从事过爆破作业的3324人全部重新进行筛查并填写具结保证书,爆破作业单位负责人与本单位所有涉爆从业人员开展谈心活动,各公安派出所对所有涉爆场所进行检查填写登记薄册,工作中,对35名不适合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和17名离职人员注销其爆破作业人员许可证。
落实主体责任,规范管理制度。市县两级公安机关、县级公安机关与派出所逐级签订危爆物品安全管理目标责任书,县级公安机关与各涉爆单位签订安全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人人尽职责,对涉爆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落实智能、动态管控,利用民爆管控平台和末端系统,实现对爆破作业项目的全流程、全流向监管。组建由市、县、派出所三级民爆责任民警组成的钉钉工作群,对当日爆炸物品“日领、日清、日结”情况进行现场确认和监管。利用“晋治安”app对日常工作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并实时反馈。
广泛宣传发动,全民主动参与。专项行动中,市局印制了《运城市公安机关打击涉爆涉枪违法犯罪活动举报奖励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派出所民警走乡串镇,深入群众当中逐店逐户进行宣传清查,收到了良好效果。专项行动中群众主动上缴枪支14支,子弹732发,烟花爆竹97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