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加快“美丽乡村”建设,统筹生产生活生态,绿化美化,保护环境,人人有责。呼吁全民参与,共建绿色家园,努力打造生态宜居美丽乡村。
近日,绛县公安局安峪派出所接到镇政府工作人员报警称:下柏村二级公路边绿化柳树被人故意损坏,要求依法查处。接警后,值班民警迅速赶赴现场进行调查处理。
经查:下柏村村民王某某使用自家手锯,将位于下柏村至西晋峪村二级路边的绿化柳树树枝锯断,造成三棵柳树树冠不同程度损毁。经绛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被损毁柳树价值270元人民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绛县公安局依法对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予以行政拘留5日处罚。
警方提醒:绿化树木能够美化乡村街道、净化乡村空气,是广大居民的共享绿化资源,大家应该共同守护,对于有些村民,为了一己私利,故意损毁公共财物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予以严厉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