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起,我市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严查骑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
驾乘汽车不系安全带行为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和汽车驾乘人员的安全防护水平,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的统一部署,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决定自6月1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
“一盔一带”安全守护行动中
全市公安交警将集中查处
● 摩托车骑乘人员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及汽车驾乘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等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法对违法行为人予以处罚;
● 对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予以批评教育;
● 对涉及出租、客运、校车、快递、外卖等行业驾乘人员有上述违法行为的,在对违法行为人处罚的同时,将抄告企业或主管部门;
● 对拒绝、对抗和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公安机关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严厉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民警提醒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交通法规,规范佩戴安全头盔和使用安全带,自觉服从公安交警的指挥和管理,共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