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下午,一条和疫情防控有关的消息在临猗网民朋友圈大量转发,其标题为《【紧急扩散】即日起临猗所有私家车,严禁上路行驶!!!》。临猗县网信办查实,此文并非临猗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官方通告,属于虚假信息。
临猗县公安局对此展开调查。经查,微信公众号注册人刘某,女,1990年12月出生。该于2月12日12时许在微信公众号发布了题为《【紧急扩散】即日起临猗所有私家车,严禁上路行驶!!!》的虚假消息,该文在短时间内被网民大量转发,引起不良的社会影响,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刘某的行为已构成散布谣言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第一项之规定,决定对刘某行政拘留10日,鉴于刘某正在哺乳自己不满一周岁的婴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一条第四项之规定,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警方重申: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查处!希望广大网民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网络环境。团结一心,共抗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