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公安局内设科室

发布:运城市公安局    时间:2023-12-29

运城市公安局为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行政工作的组成部门,正处级建制,是市政府主管全市公安工作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市公安工作和人民警察队伍的管理。内设处室所队30个,其中内设机构24个:政治部、交通警察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机动侦察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治安管理支队、刑事侦查支队、经济犯罪侦查支队、监所管理支队、技术侦察支队、禁毒支队、办公室、法制支队、警务督察支队、警务保障处、控告申诉处、审计处、出入境管理支队、网络安全保卫支队(运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中心)、机要信息通信应急保障支队、刑事技术支队(运城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工作支队、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行政审批办公室、新型网络犯罪侦查支队、监察勤务支队;直属机构5个:经济文化保卫支队、指挥中心、看守所、反恐特警支队、机关党委办公室;其他机构1个:警卫处。

1、政治部

(1)人事训练处:负责干部人事管理、机构编制、工资福利;负责全市民警教育训练、培训及专业技术职称等方面工作。

(2)考核办公室:负责指导全市公安队伍建设和内务建设;负责全市公安系统民警思想状况调查、政治思想和理论教育等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表彰奖励工作;负责全市公安机关重点工作考核以及市局、直属分局、下属事业单位年度考核工作。

(3)宣传处:负责指导全市公安机关新闻宣传工作和公安文化建设工作。

(4)警衔办公室:负责全市人民警察的招录及评授警衔;负责全市警号、警察证的办理工作;负责市局机关民警的体检、休假、考勤、伤亡抚恤等从优待警工作。

(5)离退休人员管理处: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2、交通警察支队(交通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道路交通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市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对全市执行道路交通法律、法规情况进行指导、监督,负责公路治安案件有关手续的审批办理及交通管理方面的行政审批、行政复议、法律文件审查和法律咨询等;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犯罪活动,预防和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和公路治安秩序;组织指导并实施对机动车辆安全检验、牌证发放和驾驶员考核发证工作;负责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指导基层交通安全委员会工作;负责全市交警系统经费、装备、被装的规划;组织研究和运用交通科研成果;负责城市交通安全设施的制作、安装和标线的规划工作;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3、国内安全保卫支队(国内安全保卫机动侦察队、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办公室)

4、治安管理支队

指导、监督全市公安机关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的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的工作;指导全市群体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全市大型活动和领会的安全检查;负责治安刑事案件的侦查工作;负责全市户口、居民身份证的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基层派出所的户政业务工作;负责全市流动人口及重点人口的宏观和动态管理;负责运城市区的户口迁移工作;负责全市人口信息管理、人口统计工作;负责出租房屋管理工作;负责办理局领导交办的各类案件。

5、刑事侦查支队

指导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的刑事侦查工作;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安机关打击刑事犯罪的侦查工作,参与或直接办理重大、特大刑事案件及恐怖暴力、涉黑案件的侦破工作;担负全市重特大案件、重特大事故的现场勘察、检验鉴定任务;负责打击走私、文件犯罪、拐卖儿童心服及追逃工作;负责警犬的培养、管理和使用工作。

6、经济犯罪侦查支队

掌握全市经济犯罪的动态,分析、研究经济犯罪情况,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市公安机关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参与或直接办理重大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7、监所管理支队

负责对全市看守所、戒毒所、治安拘留所等场所的业务指导工作;检查和掌握公安监管工作情况及有关政策和制度的执行情况;指导、协调、督办监所工作重大事项;指导监所安全防范工作,查处重大事故;指导监所设施、装备和技术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建立监所工作保障机制;管理市看守所。

8、技术侦察支队

9、禁毒支队

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情况,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监督、协调、参与或直接办理对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开展毒品预防教育;组织指导禁吸戒毒和禁种铲毒工作;依法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使用管理进行检查;承办市禁毒工作领导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10、办公室 0359-2690050

掌握全市公安工作情况,综合分析研究全市敌社情和治安情况;负责全局性会议的会务工作,起草并审核重要文件和报告;负责局党委、局领导决定事项的组织协调、督促办理;负责机要、文件的收发传递,局机关上报下发文件的审核、监印;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市公安系统的保密工作;负责调研统计工作;负责档案资料管理和利用工作;负责公安史志的编研工作;指导基层公安机关的档案管理工作

11、法制支队

掌握全市公安法制工作情况;起草公安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指导监督公安执法工作;负责对公安机关应用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咨询;负责治安案件复查和应诉工作;起草审核有关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参与重大疑难案件和突发事件的研处工作;负责全市收容教养的审批及监督工作;承办市人民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2、警务督察支队

负责指导、协调全市公安机关的警务督察工作,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及公安民警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和遵守纪律的情况;负责《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的贯彻执行。

13、警务保障处

制订全市公安经费、装备的长远规划、年度计划;负责全市公安业务经费及其它专款的申请划拨工作;负责全市公安装备、被装及警衔标志的购置、管理和调拨工作;负责局机关的财务、车辆、基建、国有资产和机关办公用品的管理工作;负责对外公务接待工作。

14、控告申诉处

负责全市公安信访案件的查处、督办及指导工作;受理群众来信、来访、控告和申诉。

15、审计处

负责全市公安机关内部审计监督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公安机关经费。

16、出入境管理支队 0359-2059196

(1)外国人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外籍人员签证和签发居留许可工作;负责外籍人员、香港、澳门、台湾居民的入境、出境、停留居留等工作;负责入籍、退籍、复籍等国籍事务;负责外国人日常事务的管理工作;负责外国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案件的查处和遣返工作;负责其他和外籍人员相关的工作。

(2)公民出入境管理大队: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市出入境管理工作;负责审批、签分拣、发放、邮寄全市公民因私出国出境证件管理工作;负发、责处理申请群众各类申诉或投诉工作;负责全市因私出入境中介机构的资格认定、年度审核和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全市公民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案件的查处工作;负责其他和公民出入境相关的工作。

17、网络安全保卫支队(运城市网络与信息安全通报中心)

负责全市计算机信息系统、公共信息网络和国际互联网的安全保卫工作;负责信息网络上的信息监控和侦控工作;负责查处和打击危害信息网络安全和利用计算机进行违法犯罪的行为。

18、机要信息通信应急保障支队

(1)通信保障大队:负责全市公安有线三、四级通信专网建设及运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图像视频资源整合、应用及图像联网平台的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卫星、无线、计算机等各类通信系统与有线系统联网及对语音、数据、图像的信息传输;负责组织实施全市公安无线电台站和警用频率资源管理、规划、分配、监督等工作;负责全市350M警用无线通信基站管理及终端的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全市移动警务接入系统的应用、管理、维护工作;负责各项无线应急处突通信保障任务;负责参与各警种科技信息化项目的可行陛研究报告、规划设计方案的审查,各种关键(疑难)技术的论证,施工过程中的检查监督并提供竣工验收意见;负责全市公安科研项目的推广;负责全市公安网络安全管理及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公安信息资源和其他应用数据库的融合及综合开发利用与信息服务。

(2)密码通信保障大队:负责全市密码绝密系统工作,负责全市涉密网及涉密机房的建设、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保密视频会议系统的建设、应用及管理工作;负责全市三、四级网密码及密码设备的管理和维护工作;负责全市密码电报传输、管理工作。

19、刑事技术支队(运城市公安司法鉴定中心)

规划、开发、指导全市公安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公安科学技术成果的研制和推广;负责警犬技术工作;负责公安科技和对社会公共安全产品进行质量、技术监督等安全技术防范工作。

20、防范和处理邪教犯罪工作支队

21、食品药品犯罪侦查支队

侦办食品药品犯罪案件,打击食品药品违法犯罪活动。

22、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市局所有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

23、新型网络犯罪侦查支队

综合研判分析各类新型网络犯罪,组织侦办、协调指导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打击、治理网络“五毒”(黄、赌、毒、拐、电诈)犯罪和网络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以市、县、所队三级联动研判机制和多侦联动平台为依托,对全市涉政涉稳案事件和疑难、新型、系列、类案传统案件及跨区域、系列性、有组织、职业性、涉众型犯罪的侦查研判攻坚,为办案单位提供精准情报支撑;负责新型犯罪研究工作;负责全市日常警情分析及串并案研判,并向各县(市、区)局推送侦查指令;完成局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4、经济文化保卫支队

指导、监督全市各级公安机关经济文化保卫工作;负责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大中型企业、金融机构、民营企业、教育、新闻、科研、广播影视、出版、文化、卫生、体育等单位和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掌握文化系统的敌情、政情、治安动向,分析形势,防范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活动;负责市宾馆的安全保卫工作及对其它宾馆、饭店进行安全保卫业务指导;负责侦破和查处有关内保单位的刑事、治安案件;经局领导批准的经济犯罪案件;规划和指导基层内保组织和队伍建设。

25、指挥中心 0359-110

指导全市110报警服务工作;制定应对各类突发性事件的工作预案,协助局领导调集指挥诸警种处置突发事件;负责全局各种专项行动(预案)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制止和处置动乱、骚乱、非法集会、游行、示威活动,以及严重流氓滋扰、聚众哄抢国家财物、群体性械斗等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重大事件;担负大型会议、重大活动的安全保卫任务;担负可能引起骚乱的群体性治安事件的攻坚任;处置劫持人质、涉枪、涉爆等暴力恐怖犯罪。

26、看守所

依法羁押、管理、教育被逮捕、刑事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和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在一年以下不便送往劳动发行场所执行的罪犯。

27、反恐特警支队

28、机关党委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党的组织建设;工、青、妇、计划生育工作。

29、警卫处

负责我市重大会议的安全保卫和首长的安全警卫工作。

30、监察勤务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