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1062号建议的答复

发布:运城市公安局    时间:2023-12-01

尊敬的李凡狮代表: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公安派出所执法规范化建设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牢固树立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

一是要提升思想站位。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始终坚持党对公安工作的绝对领导,牢牢把握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总要求,持续深入整治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顽瘴痼疾,广泛倾听人民群众的心声,将群众需要融入基层派出所建设中,打造为民、爱民、服务人民的公安派出所。二是要坚持依法执法。要坚持执法权力基础明确、来源清晰,每一次执法行为都要找到明确的法理和法条依据。在实际工作中,要坚持快破大案、多破小案,特别是对民生小案,要坚决依法查办、有力打击、快速打击,同时要切实保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三是要突出重点。公安执法为民的实现,还要紧紧抓住领导干部这一“关键少数”和基层一线民警这一执法主体,针对执法实践中的突出问题,坚持理论教学和案例教学相结合、坚持课堂教学和现场教学相结合,不断增强执法培训的理论性、实践性、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民警执法质量的高效性、精准性,才能践行人民警察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二、常态化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

严格贯彻落实《山西省公安厅常态化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大力开展“有案不受、受而不立”等问题整治工作常态化运行,并结合本地实际工作情况,制定《运城市公安局常态化开展执法顽瘴痼疾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对警情、案件进行常态化排查,建立动态清零台账,加强督导整改,加强源头防范。对2022年以来的27554起警情和办理的5838起刑事案件、10533起行政案件进行全面排查梳理,重点对有案不立、不予立案、撤销案件、久挂未结案件、检察院退补案件等重点案件逐案核查,共排查出问题案件78件,其中:“有案不立”案件78件,受案后不及时立案76件,违法受立案2件。目前,排查出的78起“有案不立”案件已全部整改。为杜绝执法顽瘴痼疾的出现,要做好以下工作:一是要对巡查出的问题建立了执法问题台账并进行梳理分类汇总、深入剖析,研究本地在执法办案过程中长期存在的顽瘴痼疾,有针对性地加大整改力度,法制部门要监督指导所有执法办案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二是要确保整改到位,严格问题责任追究。将巡查中发现的问题逐案通报责任单位和责任民警进行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追责问责;对案件处理可能存在错误的,依法启动执法监督程序。三是要充分发挥法制员、法制民警案件审核、执法监督的重要职责,严把案件审核关。通过网上巡查、程序审核、执法通报等方式,对发现的各类执法问题督促整改,坚决防止和减少执法问题,避免类似问题重复发生。四是要形成长效机制,确保工作实效。要组织民警对办理的案件进行“回头看”,深入分析研究执法问题特别是一些执法“顽疾”产生的部位、环节和原因,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各类专项整治,确保巡查工作的实效性与问题整改的彻底性、长效性的有机统一,实现执法质量的巩固和提高。该项工作可以有效杜绝受立案不规范等程序问题。

三、加大案件考评力度

2022年以来,根据《山西省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考评细则》《山西省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考评细则》要求,我局制定了《关于开展案件质量月考评工作的通知》及《关于进一步加强案件考评工作的通知》,抽调全市法制部门22名骨干力量,通过执法办案平台每月对全市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行政案件进行考评,并通过执法问题整改报告制度,探索建立执法问题责任追究制度和执法民警案件考评培训制度等,逐步实现案件考评闭环管理。截至目前,共组织考评16次,下发全市公安机关案件考评通报16期,梳理刑事、行政案件问题清单32份,通报典型案例395个,汇总分析全市公安机关案件评查整改报告360份,累计考评刑事案件454起,行政案件472起,考评出案件办理中问题1338个,立行整改1215个,无法整改问题通过法制民警提醒、培训教育、全市通报、移交督察、纪检相关部门等方式逐步予以杜绝。今年以来考评平均分80.20分,较去年提高6.7分,全市执法质量明显提高。一是要逐月下发执法质量考评情况通报,对考评中发现的共性、多发性问题和个性突出问题进行通报,要求各单位对照问题清单,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总结分析,及时报送评查案件问题整改情况。二是要组织全局办案民警共同学习,分析讲解本地存在的执法问题,为民警答疑解惑,总结经验教训,对典型性、普遍性的问题举一反三,避免在今后工作中再次出现类似问题,强化民警程序意识,规范执法办案,监督指导执法办案人员进一步规范执法。三是要定期召开案件评查专题会议,梳理总结本单位在执法办案中易发多发的执法问题,找出漏洞和短板,针对案件考评中发现的问题,要做到立行立改,法制部门要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进一步规范执法程序、提高执法办案质量。四是要针对每月案件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做好登记工作,法制部门要综合研判执法形势,深入分析问题出现原因,总结经验教训,组织执法问题学习,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办案民警进行培训,做到以点带面,举一反三。

四、深化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职能

认真落实《关于加强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实施细则》《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办法(试行)》内容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侦查监督与检警协作机制,共同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和民警执法办案能力,保障刑事案件办案质效,深入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案件办理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监督,对于应该立案而不予立案的,监督立案;对于存在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监督撤案;对于非法取得的证据,予以排除;对于缺失的证据,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对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进行评估,帮助公安机关正确适用强制措施;对案卷进行认真全面审查,严格规范公安办案人员法律文书的制作及送达情况。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工作室的建立,使检察监督就在公安身边,能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纠正问题,第一时间保障公民的合法权益,使公安刑事司法充分体现公正正义。具体协作配合机制如下:一是警检联合办公,搭建实体化平台,市局与运城市人民检察院联合办公,公安专网与检察专网同步接入,实现检察机关监督数据与公安机关执法数据共享,以科技信息化助推侦查权与检察权相互配合、相互监督。二是深挖数据潜能,检视工作短板,每月比对核实县级公安机关被检察监督情况与市级检察机关数据差异,针对公检存在意见分歧的案件展开研判、共同会商、统一认识,对执法确实存在问题的进行研判通报、督促整改、推动落实,严格责任追究。三是全面梳理提炼,积极类案指导,以不捕、不诉、撤案、无罪案件等为切入点,发现在调查取证、法律适用、刑事政策、诉讼程序等方面存在的共性、普遍性问题,从类案中提炼办案指引、编发典型案例,提出工作要求,促进案件办理提质增效。四是强化执法巡查,精细管理合力,通过定期不定期的案件巡查,对案件受理、立案、刑拘、报捕、移送起诉以及撤案、涉案财物管理、执法场所使用等所有环节进行动态、全程监管。

五、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

一是针对受立案环节的突出问题,制定了《运城市公安机关受立案十五条规定》,约束民警依法及时受案立案,严格落实受立案改革要求,全面落实群众上门报案“三个当场”制度,在接报案场所显著位置公示“三个当场”制度内容及投诉方式。根据受案立案审查期限进行预警提示,下大力气解决报案不接、接案后不受案不立案、违法受立案等突出问题。健全受立案巡查制度,通过对比核查执法记录仪视频材料、受立案网上登记情况、案件证据资料等以及电话回访等方式,复核监督受立案情况。二是针对执法不公、执法不严和慢作为、不作为、乱作为等顽瘴痼疾,制定了《运城市公安机关整治执法突出问题十二条措施》,全面落实刑事案件统一审核统一出口工作机制,切实强化刑事案件质量管控。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全面增强民警严格依法办案意识,从制度源头上防止受立案问题反弹。三是制定《运城市公安机关涉企违法犯罪案件办理“四快”工作意见(试行)》,进一步提升涉企违法犯罪案件的办理质效,优化营商环境,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着力解决涉企违法犯罪案件办理节奏不快、效率不高等执法问题。四是正在制定《运城市公安机关执法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进一步健全完善源头预防、过程管控、问题查纠、考核问责有机结合的公安执法监督管理机制,着力构建系统严密、运行高效的执法监督管理体系,切实解决执法中的顽瘴痼疾,提升执法质效。

六、发挥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作用

制定《运城市公安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会工作规定》,统筹协调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分析研判执法工作,研究部署执法规范化建设重要事项,协调解决重大、复杂、疑难案件问题,持续深化执法规范化建设,健全完善“执法监督、执法指导、执法制度”建设工作机制,实现对执法办案全程指导监督。按照《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状况四级研判分析通报机制》要求,每月定期对全市公安机关执法状况情况进行汇总,包括案件办理、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使用、外部监督与救济、执法预警与提示等,召开执法监督管理委员工作会议逐项进行分析研判,对问题严重的单位下发通报,约谈主要责任领导。今年以来,已下发四期执法问题通报。以监督促规范,从源头抓质量,执法监督委员会的运行有效解决了执法过程中存在的“有案不受、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查而不结”等顽瘴痼疾,紧盯重点执法数据,有效提升了案件质量,执法有新成效、执法能力有新提升、执法形象有新改变,执法质量稳步提升。

七、强力推进民警执法教育培训工作

大力加强执法主体能力建设,切实提升民警的法律素养及执法办案能力,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线上网络执法培训,组织全市公安机关民警通过钉钉群收听观看“执法能力培训云课堂专题”网络课程。每周二、周四晚上和周六全天安排讲授法考相关内容,包括刑法、刑诉法、行政法、民法等。1月至今,举办了《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的打击与处理》《公安执法中的民刑交叉问题》《公安机关虚假诉讼执法》《职务侵占罪立案追诉典型案例》四次专题讲座,讲授刑法、民法、行政法课程60余课时;组织全市公安机关民警参加公安部及省厅组织的培训会议8次;组织市局全体民警参加省司法厅组织的“行政执法大讲堂”培训6次;坚持以案释法,送教基层,对重大执法问题,进行深刻剖析警示;鼓励民警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和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今年全市公安机关通过法律职业资格13人,目前全市公安民警通过法律职业资格80人,通过高级执法资格考试135人;在省厅组织开展的实战化精品课程现场赛讲中,我市公安民警从选题、备课、试讲等方面精心准备,绛县曹安隆的《治安管理处罚法从轻减轻的适用》和新绛安培健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注意事项》分别获得第四名和第八名的优异成绩,河津市公安局出台的《执法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被省厅评为优秀执法制度上报公安部。同时,制定出台了《运城市公安机关鼓励民警参加高级执法资格考试、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奖励办法》,鼓励民警积极学习备考,始终通过“以考促学、以考促训、以考促用”的方式,督促全体民警学法、懂法、用法,提升民警法律素养,促进我市公安机关执法规范化建设。

八、持续推进执法办案场所建设使用

目前,全市共已建执法办案中心14个,在建2个,派出所办案区改造正在进行中,为此市公安局制定《派出所办案区验收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全市公安机关派出所办案区建设,确保执法办案安全、规范、便捷、高效。落实山西省公安厅下发的《进一步推动全省公安执法办案管理中心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建设为载体和牵引,统筹推动执法规范化建设持续发展和“两项改革”落地见效,加快推进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工作体系现代化,实现执法办案安全规范、办案资源融合运用、监督管理智能精准、运行机制高效顺畅、服务保障健全有力、管理队伍专业过硬,切实将其打造为实战实用实效、民警好用易用愿用的执法办案基地,进一步提升全市公安机关的执法办案水平。一是要坚守安全底线,规范办案中心安全使用。严格执行山西省公安机关执法办案管理中心工作规范,理顺从人员入区到出区的办案流程和运行规范,严格落实“四个一律”工作要求,切实做到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坚决防止非法取证以及嫌疑人脱逃、自伤、非正常死亡等安全事故发生。二是坚持整合资源,实现“一站式”办案目标。办案中心集成讯(询)问、法制审核、合成作战、专业支撑等各方面的办案资源和力量,保障其顺畅协调、合理高效运转。建立健全法制同步上案、专家咨询、公检会商等多元化法律服务机制,拓展优化办案中心在案情分析、审讯指导、法律适用等方面的综合研判服务功能,为案件依法高效办理提供有效保障。推动与司法、物价、银行、邮政、医院等有关部门建立健全伤情鉴定、律师接待、价格认定、银行网点保证金代收代管、邮政代办、医疗体检等相应工作机制,推广应用远程提讯、会见、指挥等“非接触式”执法服务方式。加强与检法机关的诉讼衔接工作,依托办案中心搭建“一站式”简案快办平台,设立速裁法庭,建立完善刑事案件认罪认罚快办、刑拘直诉机制,实现案件繁简分流,最大限度提升执法效能。三是强化办案质量,加强全流程全要素执法监督管理。充分发挥办案中心对执法办案全流程、全要素监督管理的大平台作用,依托信息化智能化手段,实现对各执法要素全方位管控,加强执法办案活动系统管理和实时监督。加强受立案和案件监督管理,加强对案件事实、证据收集、适用法律、办案程序等关键执法环节的审核把关,及时纠正不规范执法行为。加强对涉案财物和留存在办案中心案卷的统一管理,实现涉案财物来源去向明晰、管理处置规范,做到卷宗保管安全、流转有痕,杜绝个人管理的“抽屉卷”。建立健全办案中心运行状况常态化分析研判机制,加强对办案中心应用和执法办案情况的整体掌控和动态感知。四是加强服务保障,打造专业化智能化支撑体系。明确专门机构负责办案中心运行管理,各相关部门根据职责分工,共同做好办案中心的监督管理及各项保障支撑工作。根据办案中心工作实际,合理配备专职管理民警和警务辅助人员,明确岗位人员和职责,细化工作要求、操作规范,履行好监督管理和辅助办案职能,打造一支专业过硬的办案中心队伍。按照“让专业的人做专业的事”思路,办案中心工作人员负责日常值守、出入区登记、人身安全检查、信息采集、随身物品保管、等候看管等办案辅助工作,让办案民警从事务性工作中解脱出来,专注于讯问、询问等办案业务。加强执法办案管理中心信息系统建设应用,为办案中心配备和升级智能化终端装备,推动提升办案中心信息化、智能化应用水平。

九、夯实基层基础建设

一是加快“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创建。全市现有160个派出所,9个派出所被命名为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占比5.63%。计划重点培育省级枫桥式派出所19个。今年以来,我市积极总结归纳现有省级“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重点培育派出所经验做法,在国家级媒体刊发13篇,省级媒体刊发30篇,市级媒体刊发60篇,已选树优秀社区民警典型16个、优秀社区辅警26个。二是推进“一村(格)一警”机制落实。目前,全市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3090人,其中派出所警力1271人,社区民警636人,派出所警力占县级公安机关总警力41.32%,社区民警占派出所警力50%,达到了公安部规定的派出所和社区民警警力配置“两个40%以上”要求。按照“一区一警两辅”和“一村一辅警”标准配置,全市215个社区划分363个警格,配备社区民警215人,专职辅警367人,警务助理134人,网格员、治保会主任等力量兼职辅警1126人,实现了“一格一警”全覆盖;全市2165个行政村划分1073个警格,配备社区民警668人,专职辅警779人,警务助理247人,网格员、治保会主任等力量兼职辅警2297人,“一格一警”辅警覆盖率为72.6%。三是深化“两队一室”警务机制改革。全市现有19个城镇派出所和8个治安状况复杂的农村派出所完成了“两队一室”警务机制改革工作,18个派出所完成了“综合指挥室”的建设工作。四是拓展“警网融合”机制效能。为缓解社区警力不足的问题,各局积极对接同级政法委,将原有396个警务区优化为388个,设置警务室342个,成立以辅警、网格员、保安员、治安积极分子为主的治安义务巡逻队2072支5450人。对网格员开展培训工作161次,指导1244个社区(村)进一步完善治保会设置,将全市5560个网格5560名网格员全部纳入警网融合警务团队,实现社区警务与网格化服务管理深度融合。

以上答复您是否满意,如有意见,敬请反馈。

运城市公安局

2023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