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发布:运城市公安局    时间:2022-12-28
 

运城市公安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核发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子项名称

六年内免于安全技术检验车辆申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补换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运城本地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对象

机动车所有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三条

受理条件

1、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该车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 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时,机动车行驶证记载的登记内容与该机动车的有关情况不符,或者未按照规定提供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的,不予通过检验。

2、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灭失、丢失或损毁的。

是否可网办

网办深度

五级

办理流程

审批

环节

承办人

职务

联系方式

承诺时限(工作日)

备注

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

2059192

即时

审查

决定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原件数

(份)

复印件数(份)

提供表格

和样表

出具

单位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1

0

自行提供

机动车行驶证

1

0

自行提供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保险联网的无需提供)

1

0

保险公司

备注:机动车所有人属于公户的还需提供

机动车所有人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1

0

自行提供

机动车所有人公司委托书(加盖公章)

1

0

自行提供

代理人身份证明

1

1

自行提供

是否有自建系统

系统为省级或市级建设

国家级

是否可网办(可网办地址)

交管12123APP(仅限个人名下的非营运小型汽车)

受理时间

9:00—12:00  13:00—17:00

办事地址

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法定时限

(工作日)

1

承诺时限

(工作日)

即时

联系电话

2059192

监督电话

2665986

填 表 人:董萌萌           联系方式:2059199            负责人:任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