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公安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
权力类型 |
行政许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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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项名称 |
申办往来台湾通行证;申办前往台湾签注;申请换发、补发往来台湾通行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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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对象 |
大陆居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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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
《中国公民往来台湾地区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五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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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条件 |
(1)往来台湾通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或者短于拟申请签注有效期的;(2)持证人身份信息发生变更的; (3)持本式往来台湾通行证换发电子往来台湾通行证的; (4)确需换发的其他情形; (5)往来台湾通行证损毁、遗失、被盗抢或者需要补发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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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网办 |
否 |
网办深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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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
审批环节 |
承办人 |
职务 |
联系方式 |
承诺时限(工作日)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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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 |
窗口工作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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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9196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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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查 |
郭锦芳 |
副支队长 |
2690273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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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
任国莉 |
负责人 |
2059196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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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申办、补发、换发通行证) |
材料名称 |
原件数 (份) |
复印件数(份) |
提供表格 和样表 |
出具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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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表 |
1 |
0 |
有 |
窗口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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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1 |
0 |
有 |
窗口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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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居民身份证。不满16周岁未办理居民身份证的可交验居民户口簿,现役的人民解放军军人、人民武装警察交验军人身份证明(军官证、士兵证或者警官证) |
1 |
1 |
无 |
自行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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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
1 |
1 |
无 |
自行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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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满16周岁的申请人,还应交验监护关系证明(出生证明、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原件;监护人委托他人陪同的,还须提交监护人委托书,交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 |
1 |
1 |
无 |
自行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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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持有的往来台湾通行证(申请换发往来台湾通行证提供) |
1 |
1 |
无 |
自行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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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 (申请签注) |
申请表 |
1 |
0 |
有 |
窗口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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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往来台湾通行证(同时申请往来台湾通行证和签注的除外) |
1 |
0 |
无 |
自行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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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备案的国家工作人员、军人,应当提交本人所属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出具的同意其办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但持“赴台批件”申请赴台的除外 |
1 |
1 |
无 |
自行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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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委托人应出具委托书,被委托人须交验本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由单位代办的,应当提交单位公函,交验代办人居民身份证等身份证明原件 |
1 |
1 |
无 |
自行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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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有自建系统 |
是 |
系统为省级或市级建设 |
国家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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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可网办(可网办地址) |
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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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理时间 |
9:00—12:00 13:00—1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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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事地址 |
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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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费标准 |
60元/本,签注15元/次 |
收费依据 |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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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时限 (工作日) |
15 |
承诺时限 (工作日)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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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2059196 |
监督电话 |
2665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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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 表 人:董萌萌 联系方式:2059199 负责人:任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