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2022)

发布:运城市公安局    时间:2022-12-15
 

运城市公安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内地居民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及签注签发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子项名称

申办前往港澳通行证、往来港澳通行证;申办往来港澳签注;申请补发前往港澳通行证;申请换发、补发往来港澳通行证。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对象

个人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因私事往来香港地区或者澳门地区的暂行管理办法》第三条、第六条、第二十二条

受理条件

1、夫妻团聚类前往港澳定居申请:申请人配偶定居香港或澳门的;可同时申请偕行未满十八周岁的子女;

2、港澳永久居民子女类前往港澳定居申请:申请人出生时父(母)已持有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

3、无依靠老人投靠子女类(收养)前往港澳定居申请:申请人年龄在60周岁以上且在内地无子女,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18周岁以上子女;

4、无依靠儿童(收养)投靠父母类前往港澳定居申请:申请人未满18周岁,需要投靠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

5、照顾父母类(收养)前往港澳定居申请:申请人年龄在十八周岁以上、未满六十周岁,其在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的父母均六十周岁以上且在香港或者澳门无子女,需要其前往照顾的;

6、其他类前往港澳定居申请:申请人因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配偶去世,丧失夫妻团聚申请条件,其配偶去世时未满18周岁的亲生子女已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

是否可网办

网办深度

办理流程(前往港澳通行证

审批环节

承办人

职务

联系方式

承诺时限(工作日)

备注

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

2059196

1

因情况复杂无法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的,审批时限可延长20个工作日。出入境部门转送港澳有关部门调查核实、协助见面、申请人补正材料、亲子鉴定、以及公示时间,不计入工作期限

审查

郭锦芳

副支队长

2690273

37

决定

任国莉

负责人

2059196

2

办理流程(往来港澳通行证

审批环节

承办人

职务

联系方式

承诺时限(工作日)

备注

受理

窗口工作人员

2059196

1

审查

王和平

主任科员

2690273

4

决定

省厅

2

1、前往港澳通行证申报材料(夫妻团聚类前往港澳定居申请)

材料名称

原件数

(份)

复印件数(份)

提供表格

和样表

出具

单位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和港澳关系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

1

0

窗口提供(照片自行提供)

照片

1

0

窗口提供

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含户口簿的户主页和本人页)

1

1

自行提供

交验申请人结婚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提交港澳关系人港澳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港澳关系人是外国籍的,须提交香港或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港澳关系人为无国籍香港永久性居民的,须提交配偶的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和香港签证身份书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提交申请人港澳配偶出具的有亲笔签名的同意申请人前往港澳定居邀请信

1

1

自行提供

提交申请人与港澳配偶婚前的有关婚姻证明复印件,初婚的为婚前单身证明,再婚的为前段婚姻的离婚证明(内地申请人为初婚的不需提供婚前单身证明)

1

1

自行提供

申请人与港澳配偶育有子女的提交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子女是内地居民的,提交户籍证明复印件;子女是港澳居民的,提交回港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交验偕行子女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含户口簿的户主页和本人页)

1

1

自行提供

交验偕行子女的出生证明或出生公证书原件,提交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交验偕行子女的抚养权归拟前往港澳定居的父(母)亲的法院判决书或者事实上直接抚养的公证及相关材料(见附件1)(港澳关系人是申请人的亲生父亲或母亲的无需提供),判决书验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公证书留存原件

1

1

自行提供

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或澳门定居的意见

1

1

自行提供

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1

1

自行提供

1、前往港澳通行证申报材料(港澳永久居民子女类前往港澳定居申请)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和港澳关系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在内地所生中国籍子女赴香港(澳门)定居申请表》(香港永久居民子女:一式两份,红色和白色;澳门永久居民子女:一式两份,浅蓝色和白色)

1

0

窗口提供(照片自行提供)

照片

1

0

窗口提供

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含户口簿的户主页和本人页);未满十六周岁的申请人,还应当由其监护人陪同,交验监护人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交验申请人的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交验申请人父母的结婚证原件(申请人为非婚生子女的不需提供),提交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交验申请人内地父()的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含户口簿的户主页和本人页)

1

1

自行提供

提交申请人港澳父(母)的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申请人港澳父母具有外国籍的,须提交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申请人的港澳父(母)出具的有亲笔签名的申请内地子女前往港澳定居的邀请信

1

1

自行提供

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或澳门定居的意见

1

1

自行提供

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1

1

自行提供

1、前往港澳通行证申报材料(无依靠老人投靠子女类(收养)前往港澳定居申请)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和港澳关系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

1

0

窗口提供(照片自行提供)

照片

1

0

窗口提供

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含户口簿的户主页和本人页)

1

1

自行提供

提交港澳关系人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港澳关系人是外国籍的,须提交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提交港澳关系人亲笔签名的同意申请人前往港澳定居邀请信

1

1

自行提供

交验申请人的婚姻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提交申请人在内地无子女证明

1

1

自行提供

申请人与港澳关系人系收养关系的交验收养关系证明原件(见附件20)提交复印件,与港澳关系人建立收养时被收养人应未满18周岁

1

1

自行提供

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或澳门定居的意见

1

1

自行提供

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1

1

自行提供

1、前往港澳通行证申报材料(无依靠儿童(收养)投靠父母类前往港澳定居申请)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和港澳关系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

1

0

窗口提供(照片自行提供)

照片

1

0

窗口提供

交验出生医学证明原件(无出生医学证明的提交出生公证),提交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含户口簿的户主页和本人页)

1

1

自行提供

交验申请人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父(母)婚姻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提交港澳关系人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港澳关系人是外国籍的,须提交香港或者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提交港澳关系人亲笔签名的同意申请人前往港澳定居邀请信(需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父(母)及其配偶双方签名)

1

1

自行提供

交验申请人的抚养权归已在香港或澳门定居的父(母)的法院判决书或者直接抚养的公证及相关材料(见附件1),判决书验看原件,留存复印件;声明公证书留存原件

1

1

自行提供

申请人与港澳关系人系收养关系的交验收养关系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或澳门定居的意见

1

1

自行提供

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1

1

自行提供

1、前往港澳通行证申报材料(照顾父母类(收养)前往港澳定居申请)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和港澳关系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

1

0

窗口提供(照片自行提供)

照片

1

0

窗口提供

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含户口簿的户主页和本人页)

1

1

自行提供

提交申请人在港澳定居的父(母)及其港澳配偶的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交验在港澳定居的父母的婚姻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在港澳定居的父母在香港或澳门无子女证明

1

1

自行提供

申请人在港澳定居的父(母)及其港澳偶配共同出具的同意申请人以照顾父母为由前往香港或澳门定居的声明公证书(如有其他子女,应说明其他子女情况,并保证不再邀请其他子女以同样事由前往香港或澳门定居)

1

1

自行提供

申请人与港澳关系人系收养关系的交验收养关系证明原件,提交复印件,港澳关系人建立收养时被收养人未满18周岁

1

1

自行提供

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或澳门定居的意见

1

1

自行提供

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

1

1

自行提供

1、前往港澳通行证申报材料(其他类前往港澳定居申请)

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和港澳关系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48×33mm)的《内地居民前往香港或者澳门定居申请表》

1

0

窗口提供(照片自行提供)

照片

1

0

窗口提供

交验申请人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原件,提交复印件(含户口簿的户主页和本人页)

1

1

自行提供

交验申请人与港澳配偶的结婚证原件、提交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在香港或澳门定居配偶的死亡证明。配偶在香港死亡的,需提供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死亡记录;在澳门死亡的,需提供澳门民事登记局出具的死亡记录;在内地死亡的,需提供在内地死亡及香港入境事务处或者澳门身份证明局出具的已注销配偶香港或者澳门居民身份证的证明材料

1

1

自行提供

申请人已定居香港或澳门的亲生子女的居民身份证(回港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出生证的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如港澳关系人在港澳有近亲属,可代其写邀请信,并附其亲属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如港澳关系人在港澳没有近亲属,可不提交邀请信

1

1

自行提供

提交申请人所在单位或者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对申请人前往香港或澳门定居的意见

1

1

自行提供

提交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认为确有必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1

1

自行提供

2、往来港澳通行证申报材料(港澳探亲)

身份证(未满16周岁提供户口本及监护人身份)

1

1

自行提供

照片

1

0

窗口提供

提交被探望亲属在香港或者在澳门定居、长期居住、就业、就学证明复印件,交验亲属关系证明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亲属在香港定居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亲属在香港长期居住的,提交香港居民身份证、有效期一年以上的有效香港进入许可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亲属在香港就业、就学的,提交相应香港进入许可复印件以及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亲属在澳门定居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复印件,亲属是外国籍的,提交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外国护照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亲属在澳门长期居住的,提交澳门居民身份证或者澳门特别逗留证、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亲属在澳门就业的,提交澳门主管部门批准在澳门就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亲属在澳门就学的,提交澳门高校录取通知书或者在学证明书复印件、有效旅行证件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亲属关系证明包括:结婚证、出生证、载明亲属关系的户口簿、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亲属关系证明、其他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向同一受理部门再次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探望同一亲属(配偶和姻亲除外)的,免交亲属关系证明)

1

1

自行提供

2、往来港澳通行证申报材料(港澳商务)

身份证(未满16周岁提供户口本及监护人身份)

1

1

自行提供

照片

1

0

窗口提供

交验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交复印件;企业机构人员还须提交企业机构为本人交纳社会保险的凭证(申请多次商务签注的,须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会保险)或者本人属于该企业机构的有关证明文件;企业机构出具的赴港澳商务活动事由说明

1

1

自行提供

企业机构在备案时已提交过上述有关证明材料的,企业机构人员在备案有效期内申请商务签注时无须重复提交有关证明材料

1

1

自行提供

2、往来港澳通行证申报材料(港澳逗留)

身份证(未满16周岁提供户口本及监护人身份)

1

1

自行提供

照片

1

0

窗口提供

赴香港随任、就学、就业、居留、培训人员或者作为受养人赴香港依亲的人员,须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相应进入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香港就业的,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香港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交验香港入境事务处出具的延期许可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赴澳门随任,须提交中央人民政府驻澳门特别行政区联络办公室人事部出具的《驻澳门内派人员未成年子女随任身份证明表》

1

1

自行提供

赴澳门就学,须交验澳门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出具的《确认录取证明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高等院校出具的在学证明原件

1

1

自行提供

赴澳门就业,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外地雇员逗留许可”名单》或者澳门劳工事务局、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通过劳务经营公司申请赴澳门就业,还须提交有关地方商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对澳门特别行政区劳务合作项目审核表》复印件;逗留签注有效期届满,继续申请逗留签注的,提交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续期名单表,或者交验澳门劳工事务局、澳门社会文化司出具的有申请人姓名的批准文件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赴澳门就业人员的亲属,须交验澳门治安警察局出入境事务厅出具的批准通知书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2、往来港澳通行证申报材料(其他)

身份证(未满16周岁提供户口本及监护人身份)

1

1

自行提供

照片

1

0

窗口提供

持逗留签注在香港(澳门)期间申请赴澳门(香港)的,须交验往来港澳通行证及逗留签注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因其他特殊事由申请赴香港或者澳门,须交验与申请事由相关的申请材料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1

1

自行提供

是否有自建系统

系统为省级或市级建设

国家级

是否可网办(可网办地址)

受理时间

9:00—12:00  13:00—17:00

办事地址

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收费标准

40/本(前往港澳通行证);

证件60/,签注15/,

多次往返80元(往来港澳通行证)

收费依据

国家计委、财政部(计价格)[2002]1097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发改价格[2017]118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

法定时限

(工作日)

40(前往港澳通行证)

15(往来港澳通行证)

承诺时限

(工作日)

40(前往港澳通行证)

7(往来港澳通行证)

联系电话

2059196

监督电话

2665986

填 表 人:董萌萌            联系方式:2059199            负责人:任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