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中国境内出生外国婴儿的停留或者居留登记

发布:运城市公安局    时间:2022-12-15
 

运城市公安局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

对中国境内出生外国婴儿的停留或者居留登记

权力类型

行政确认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对象

外国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四十条

受理条件

在中国境内出生的外国婴儿

是否可网办

网办深度

办理流程

审批环节

承办人

职务

联系方式

承诺时限(工作日)

备注

受理

王妍

工作人员

2690273

1

审查

郭锦芳

副支队长

2690273

决定

任国莉

负责人

2059196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原件数

(份)

复印件数(份)

提供表格

和样表

出具

单位

外籍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1

1

自行提供

外籍婴儿父母双方的护照及现持签证证件

1

1

自行提供

是否有自建系统

系统为省级或市级建设

国家级

是否可网办(可网办地址)

受理时间

8:00—12:00  14:30—18:00

办事地址

运城市公安局制证中心一楼大厅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法定时限

(工作日)

1

承诺时限

(工作日)

1

联系电话

2059196

监督电话

2665986

填 表 人:董萌萌             联系方式:2059199            负责人:任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