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注销登记

发布:运城市公安局    时间:2022-02-21
 

事项名称

机动车注销登记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即办件

办理对象

个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条

受理条件

持有效证件即可

办理流程

审批

环节

承办人

职务

联系方式

承诺时限(工作日)

备注

受理

段甜甜

窗口工作人员

2059192

即时

审查

决定

是否分情形(可添加多个业务办理项):是

业务办理项1、运城本地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原件数

(份)

复印件数(份)

提供表格

和样表

出具

单位

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

1

1

自行提供

机动车登记证书

1

0

自行提供

机动车行驶证

1

0

自行提供

机动车号牌

1

0

自行提供

机动车回收证明、灭失证明、退车证明、出境证明

属于机动车报废解体的,还应提交机动车号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大型客车、中型以上货车及营运车辆的机动车查验记录表;属于机动车灭失的,还应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灭失证明;属于因质量问题退车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机动车制造厂或者经销商出具的退车证明;属于机动车因故不在我国境内使用的,还应当提交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和出境证明,其中属于海关监管的机动车,还应当提交海关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车辆进(出)境领(销)牌照通知书》)

1

0

自行提供

是否有自建系统

系统为省级或市级建设

是否可网办(可网办地址)

办事地址

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收费标准

收费依据

法定时限

(工作日)

1

承诺时限

(工作日)

即时

联系电话

2059192

监督电话

2665986

                                 填 表 人:董萌萌               联系方式:2059199                负责人:任国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