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安员证核发

发布:运城市公安局    时间:2022-02-21
 

事项名称

保安员证核发

权力类型

行政许可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办理对象

个人

法律依据

《保安服务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受理条件

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品行良好,具有初中以上学历的中国公民可以申领保安员证,从事保安服务工作。申请人经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考试、审查合格并留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发给保安员证。

提取、留存保安员指纹等人体生物信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规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保安员:

(一)曾被收容教育、强制隔离戒毒、劳动教养或者3次以上行政拘留的;

(二)曾因故意犯罪被刑事处罚的;

(三)被吊销保安员证未满3年的;

(四)曾两次被吊销保安员证的。

办理流程

审批环节

承办人

职务

联系方式

承诺时限(工作日)

备注

受理

县级

1

审查

任鹏

2059193

8

决定

李会峰

党委委员、副局长(首席代表)

2059199

1

是否分情形(可添加多个业务办理项):否

申报材料

材料名称

原件数

(份)

复印件数(份)

提供表格

和样表

出具

单位

有效身份证

1

1

自行提供

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证明

1

1

自行提供

无犯罪记录证明

1

1

自行提供

无精神疾病证明

1

1

自行提供

指纹采集

1

1

自行提供

初中以上学历证明

1

1

自行提供

保安员资格报名表

1

0

自行提供

保安员资格审批表

1

0

自行提供

是否有自建系统

系统为省级或市级建设

省级

是否可网办(可网办地址)

山西公安公众号

办事地址

运城市政务服务中心公安窗口

收费标准

理论考试40元、体能考试40

收费依据

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物价局《关于保安员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晋价费字[2012]210号)

法定时限

(工作日)

20

承诺时限

(工作日)

10(审查、决定)

联系电话

2059193

监督电话

2665986

                                    填 表 人:董萌萌                 联系方式:2059199                负责人:任国莉